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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酒馆闲谈

    周杰笑道:“你倒是知道的挺清楚,这些都是从哪儿听来的啊?”

    刚才得意洋洋的待你小二,现在讪讪笑着,自己刚才一激动说漏了嘴,当下谦卑地笑着:“您刚来朔风镇,就成了咱们这地界的风云人物,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

    “您刚来这种情况很正常,等时间长了,也就没人再注意您了。”

    周杰心想他奶奶的,这是有人在背后传自己呀,将自己放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想到此处他眼神突然一厉,气势外放压迫过去:“你监视我!”

    面对如山似海的杀气,小二脸色一白当即就给跪了,他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再彪悍也没杀过几个人,面对周杰那可怕的煞气,腿肚子不自觉地就软了下来。

    “周周周公子,小的真的没有监视你呀。”

    “那你咋对我的情况,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呀。”

    “别人,是谁呀?”

    “都是街里街坊之间瞎传的。”小二忙道,“自从你互市杀了羌族人,又从县衙里安然无恙地走出来,那名气早就在朔风镇里传开了。”

    “关于您的故事,有好几个哪。”

    “流传最广,最被大家接受的一个,说您是自西域而来,在昆仑处拜得仙师高人,学了一身的好武艺。”

    “出山第一战,便在草原上行侠仗义,砍下几百个羌族骑兵的脑袋------------”

    “地痞流氓视您为好汉,富商豪强称您为少年俊杰,在我们这些老百姓眼中,您就是少年英雄。”

    “您说,像您这样的人物,走到哪里,那个人会不去注意啊?”

    周杰算是明白了,自己现在和后世的那些明星一样,走到哪里都是聚光灯。

    当即收敛怒容,露出和善地笑容,伸手扶起小二说道:“实在对不起啊,刚才是我误会你了,我向你道歉。”

    小二连连摇头,受宠若惊:“不敢不敢,公子这是哪里的话,都怪我嘴碎,说的话颠三倒四,这才让公子误会。”

    周杰和煦地笑了笑,说道:“既然如此,我请你喝一杯,咱们兄弟一杯浊酒消恩仇。如何?”

    小二惊喜万分,激动地面色涨红,忙点头道:“全凭公子做主,我我我去给公子拿酒。”

    看着小二奔出去的身影,周杰不忘喊道:“别忘了,要上最好的菜。”

    “得嘞,公子您就瞧好吧。”小二应和一声转进了后厨。

    对唯一的厨子说道:“大碗,周公子要请我喝酒,你快来几个拿手好菜。”

    “周公子?那个周公子,你长耳朵什么时候认识这样的人物了?”大碗满脸狐疑之色,全然不信对方说的话。

    二人认识有十年了,对方是什么人,他作为朋友加伙计,是再了解不过了。

    在内怕老婆,在外吹牛皮,那张快嘴说起话来没完没了,好像没有什么事是这家伙不知道的。

    隔壁邻居家小娘子新婚之夜,总共叫了多少声,怎么叫的,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第二天描绘的有声有色。

    要不是这小子跑的快,早就被新郎官打断第三条腿了。这么想想,做他们家邻居也挺难的。

    幸好这家伙有个靠谱的老婆,膀大腰圆力气大,早年家里又是杀猪的,没人敢轻易找上门去,即便找上去,也不见得能打的过。

    那娘们平时虎躯轻轻一震,长耳朵这小子,就会立马从知更鸟变成了小哑巴。

    长耳朵见大碗不信也不动弹,不高兴道:“我说真的。”

    大碗淡淡道:“你就是说出花来,我也不信你。”

    长耳朵气笑了,指指外面:“你知道外面请我喝酒的是谁吗?”

    大碗翻个白眼:“谁呀?”

    “周公子。”

    “我知道。”

    “是那位在草原上杀了几个来回,互市上一刀杀了十个羌族人,还能从县衙里安然无恙地走出来的,那位周公子!”

    “那人家为什么请你喝酒?”

    “因为我们一见如故,成了朋友。”

    “你放屁。”

    “你才放屁,你不信出去看看。等待会儿上了菜,你在睁大你的牛眼好好看着,看我在不在周公子那桌子上,与公子喝酒。”

    大碗见他说的一模一样,不似作假,当即二话不说,转身出了后厨,紧着很快回来,一脸的怪异神色,盯着面前趾高气昂的长耳朵,上下打量个不停。

    “这菜我做了,我倒要看看,待会儿你长耳朵能不能坐在那桌喝酒。”

    长耳朵得意道:“你就瞧好吧。赶紧做菜,公子说了,要本店最好最拿手的菜。”

    “知道了,赶紧出去,别影响我做菜。”大碗有些不爽利地说道。

    长耳朵昂着下巴:“我来这里,自然是来拿最好的酒,而且是烈酒。还有,你多煮点鸡肉,大块的羊肉烤着来,公子喜欢吃。”

    “你要是做的好,我可以在公子那里,予你美言一番。”

    “不就听了点评书嘛,咬文嚼字的,充什么大尾巴狼。”大碗闻言嘴角气得抽了抽,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心里下定主意,要是待会儿长耳朵没有上桌喝酒,就把他屁股打出花来,让他明白明白,为什么花儿这样红。

    长耳朵抱起酒坛笑骂道:“你放屁,我这叫文化懂么?不懂就别瞎说。”说完拿着酒水一转身,迈着八字步潇洒地走了。

    “我呸!”大碗闻言扭头,嫉妒地在背后暗啐一口,“小人得势,懒蛤蟆上树,真把自己当鸟儿了。”

    周杰坐在窗口,四处观察一番店内的情况,刚才在外面进来之前,他已经提前观察过这边的地段,店面的位置很不错,来往的人群都会路过此地,至于生意为什么这么差,他还真说不上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更看不出个一二三四五来。

    不过他相信,自己只需略微出手,便可让小店车马盈门。

    长耳朵一手抱着酒坛,一手端着盘花生米,笑嘻嘻地走来,脚步轻快春风得意:“公子公子,这就是我们店最好的烈酒,酒名‘一坛香’。”

    周杰闻言好奇,自然地起身伸出双手接过酒坛:“哦,那我可要尝一尝。这一坛香,到底是如何香法?”

    “快坐。”说话间,周杰已经开封倒酒,一人一杯,“来,咱们先干一杯。”

    “公子请!”长耳朵很激动,很感动,双手托杯与周杰轻轻一碰。

    双方砰杯之后一饮而尽,齐齐发出啧啧之声,颇有一番回味儿。

    周杰赞叹道:“好酒啊。来,咱们再干一杯。”

    其实这个时代的酒,都是原料酿制,有的像醋是酸辣味儿,有的口味苦中带甜,每一种口感不尽相同,而且味道浓厚。

    你要说它度数高不高,那得看是什么酒,若是果酒,自然是涩酸甜三种味道,足以千本不醉。年份高的,口味与后世的啤酒一般无二。

    若是粟米加上红高粱酿出来的酒,香是非常香,度数也非常之高,三杯酒水下去,少有人能不够不醉的。这种酒,年份越久越是沉香诱人,合起来口香绵软,清爽冷冽,初时不觉如何,却是后劲十足。

    长耳朵见周杰如此放下身段,平等对待自己,心中一暖,激动地颤声道:“嗯~!”

    二人一连干了三杯,周杰颇为意外,如此冷清的小店内,居然会有如此好酒,当真是不可表像啊。

    长耳朵则是感动非常,他今天不光喝道了好酒,还有幸结识了自己的偶像,激动的满面涨红,只觉得此时此刻,就是自己人生中最快意之时。

    “公子,先尝尝本店的花生米吧,清脆爽口,就是滋味淡了点,那边菜肴一会儿就好。”

    周杰用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看着上面发亮的光泽:“我若是没有猜错,这花生米是先烘干,再水煮,去皮后用凉水降温,洒上些许盐巴搅拌均匀。”

    “公子好眼光,还没吃就知道了做法,厉害厉害。”长耳朵惊奇地恭维道。

    周杰将花生米放进嘴,咀嚼起来清脆爽口嘎嘣直响,香味中带有淡淡的咸味,味道悠长:“我在镇上逛了那么多家馆子,数你们家的花生米做法别出心裁。”

    张耳朵道:“这是我们店里大厨的手艺,他对这美食一道,颇有心得。”

    周杰点头:“我在镇上吃过干炒的,烘烤的,水煮的花生米,做法有也与之重复的,却没有这个味儿好,更没有这个口感好,你们家这厨子当真不错。”

    “厨子有这么好的手艺,店面有这么好的位置,每天客人不少吧,今天怎么没人呀?”

    长耳朵闻言忍不住叹气摇头:“公子你是不知道啊,大碗的厨艺相当不错,可是我们家掌柜的抠门啊。”

    “就像这盘花生米,厨子大碗想用盐巴来炒,掌柜的心疼盐巴贵不让这么做,顶多让在盐水里泡一泡。”

    “像平时那些肉食菜肴,用料上也是能省则省,味道儿自然寡淡许多,久而久之来的客人就少了。”

    “今天这坛好酒,还是我特意找的,一般情况下都会往里面加水,一坛酒能变成十坛酒。”

    周杰不解:“如此好酒,何必这样糟蹋,若是卖的便宜了,尽可以加价的嘛。”

    长耳朵摇头:“就因为是好酒,所以才少啊,酿制起来要牛鼻子劲。半年时间的光阴,才能出一百坛这样的好酒。”

    “真要放开了卖,没几天就卖没了。”

    周杰听完无语了,酒少也不能砸自个的招牌吧,完全可以限量出售抬高价钱嘛。

    于是说道:“卖贵点不行吗?”

    长耳朵道:“掌柜的不让。”

    周杰突然想起自己卖酒的遭遇,随即明白了掌柜的深意与无奈,好酒要是出了名,这酿酒的秘方,恐怕也就守不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