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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得失

    “这个操蛋的世道,当真是无法无天。”

    长耳朵似是知道周杰话里的意思,附和着点点头,大概是酒意上头,不忿道:“我家以前是杀猪宰羊的,有一家肉铺,生意可观。”

    “我媳妇一手杀猪宰羊的刀法,学自我家丈父,刀法出神入化也远超我家丈父。”

    “人要几两骨头几两肉,我媳妇一刀就能给他切出来,不多不少从未出错。”

    “后来被那刘家大户看上了,派人来索要我家媳妇杀猪的刀法,说是不给他们,我家这肉铺的买卖就别想再做。”

    “我媳妇脾气直,这刀法是她们家祖传的,想要没门儿。”

    “刘大户这个小人见威胁不成,就每天派人去我家肉铺捣乱,不让人来卖肉。”

    “我本想教训一下这个家伙,摸着黑套麻袋揍他一堆,没成想刘大户家里,跟宫里的公公有点亲戚关系,连本地的县太爷都惹不起-----”

    “那狗官,竟然帮着刘大户,欺压我等老百姓。特娘的,若是那天这世道乱了,老子第一个宰了他们。”

    长耳朵不生气不要紧,一生气身上反而透出一股凶狠的煞气,让杀人如麻的周杰,都忍不住点头,家里不愧是卖肉杀生的,这股凶悍的气劲,在寻常百姓身上可没有。

    送菜过来的大碗恰好听到此胡言,立刻放下手中菜碟,伸手捂住长耳朵的臭嘴,冲着周杰讪讪笑道:“这狗东西酒量差,酒品更差,喝了酒最容易胡诌-----”

    周杰淡淡一笑:“我可什么都没听见。”

    大碗听了立刻放开长耳朵,任由他继续发泄怒气,对周杰拱手笑道:“在下大碗,是这店里的厨子,周公子高义,果然名不虚传。”

    周杰眉梢一动:“读过书?”

    大碗腼腆笑道:“这都是从说书人那里学来的酸词,听得久了,自然就学了点,让公子看笑话了。”

    周杰道:“那里,我可不是什么文人士子,反而是个十足的匹夫,大家都一样的。”

    “公子谦虚了。”大碗麻利地将五盘菜肴,从掌盘上端下来在桌子上摆好位置,“公子请用,若是味道不好,某家在重新做一份。”

    这话在他嘴里,都快成顺口溜啦,语气之中尽是无奈之意。任何一个厨子,时刻需要对顾客说出这样的话来,内心都会备受煎熬。

    无关厨艺高低,只怪老板太抠。更何况明明是个厉害的厨子,偏偏需要对顾客说出这种话语。

    周杰笑道:“反正店里就我一个客人,大碗兄弟不妨坐下来,咱们三个一起吃喝。”

    说着不由分说,起身将大碗摁在凳子上,给他倒上酒水。不是周杰如何好客,而是原本向问长耳朵的事,此时对方已然喝醉,自是不能再问了,遂变换目标拦下这位厨子。

    “大碗兄弟请。”

    大碗不好意思地举杯道:“公子请。”

    等二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儿,等大碗被夸的飘飘然忘乎所以,兴致高昂之时,周杰问出了自行最重要的问题:“你家掌柜的人哪,我咋没有见到?”

    “掌柜的就在楼上。”大碗想也不想地说道,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事。

    周杰紧着笑问道:“你家掌柜的,对这酒馆生意,态度如何?”

    大碗道:“每日抱怨客稀钱少,食材浪费心疼不已,多则备个两三桌,少则临时出门购买。若是客少还好说,若是客多饭菜晚上是常事。”

    “往日里是能省则省,到了夏季更是日日念叨,恨不得把我们两个也辞退了。”

    周杰笑呵呵道:“那为何不把这店面转手?”

    大碗苦笑摇头:“不是不卖,是舍不得,这可是掌柜的祖产。”

    周杰闻言苦笑摇头,看着来店面是买不成了,让他与对方合作吧,心里又看不上,如此抠搜的掌柜,如何能够做大做强?

    当下也不在再多言酒馆一事,只是与微醺的大碗,迷醉的长耳朵,三个人把酒言欢,好好地吃了顿不咸不淡的菜肴。

    酒馆生意大概是做不成了,镇上其他的酒馆生意兴隆,多是祖产,入手价格太高,一着不慎就会让他破产。

    原本他还打算损失一些东西,换得自己在商业上稳定的发展,毕竟在他那个世界里,顶级的商人都讲究共赢互利。

    如今没有十足的把握,周杰不会出手,经历了这么多,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毛头小子。

    有些人的成长是循序渐进的,而他的快速成长,完全是被外在因素强行催发的。

    行侠、背叛、悬赏、仁爱、暗杀、杀戮、拉拢------这些东西在短暂的时间内,一股脑地让年轻的周杰尝了一遍。

    所幸他内心足够强大,又拥有足够的底蕴支持,不至于在外界的环境影响中迷失自己。

    “钱钱钱-----”周杰心里不断地念叨着,让他去给别人当保镖,内心深处的傲气不允许,再说了,那才赚几个钱。

    西北的春季,万物复苏,明媚的阳光驱散了阴霾的天空。

    草原清晰而明亮,戈壁黄沙闪闪发光。沉寂了许久的动物,开始发出独属于他们的声音。

    在充满生命的气息中,东风在阳光下依然冷冽如刀,呼啸不止,甚至比冬季里还要冷上三分,这是严冬最后的挣扎。

    身上的羊皮袄得穿上三层,要不然都挡不住那股寒风的穿透力。

    忽如其来的瑞雪,一夜之间积攒了三尺之深,大家各扫门前雪,街道上人来人往,车马碾压。

    冷硬的土路,在阳光下反复消融结冰,留下一个个往来人群的印迹。

    脸色通红的西北汉子们,呼着热气,穿着厚实保暖的兽皮袄,骑着健壮高大的马匹,成群结队地呼啸山林,弯弓搭箭射猎草原。

    这里的百姓身高体壮,民风彪悍,尚武之风盛行。

    性情之刚烈,就连文人士子们出门,也会配带弓箭和宝剑,一言不合便怒而动武,血溅三尺。

    有文人风采,亦有匹夫之怒!

    冬去春来夏又至,南风所过之处,百花争艳,虫鸟争鸣,走兽呼啸山野彻夜不息。

    周杰已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融入了这个特殊的时代中。心境的变化,使得吐纳练气之法进展尤为迅猛,实力早已是今非昔比,几乎是几天一个样。

    通过测力石的判断,他现在的拳力达到了三十万斤力道,堪比吐纳锻体境界之士的力道标准。

    日常生活质量还算不错,当初买卖得来的那些金子,只要不乱花钱,够他活几辈子的。

    在大汉王朝,金子的购买超乎想象,一两金子,足够一家四口大吃大喝生活三年,还有富余的。

    这一日,周杰正在院子里磨刀,他打算去山野之中,打些猎物解解馋,卖些皮毛好补贴家用。

    在朔风镇生活的半年时间里,心有不甘的他,也尝试着做过一些买卖,要么效果一般,要么爆火之后被人强行收购。

    不是他不想反抗,而是对方带来的武者,实力比他高了好几层,根本不是对手。

    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周杰可没有受虐的倾向,只要价钱到位该给就给,他一向是很大方的。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还是能分得出轻重的。

    与其被动放弃,不如主动结交,双方合作共赢。他主动选择与王、张、郑、吴等几大本土家族合作,凭借赚大钱的想法和能力,很快得到了应有的地位。

    在几大家族的相互钳制下,也避免了自己成为某一家族的傀儡,被对方所掌控。

    如此一来二去,也因此结识了本地的大富豪,虽然他们做着吃人不吐骨头的勾当,但大家起码表面上看起来和谐友善。

    对于一个潜力很高,又会赚钱又会管理生意的年轻人,那方势力不会心动?

    既然大家都有参与,那就心照不宣地维持局势,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直到进入凉州大富商的圈子,周杰的眼界方才大开,这时才发觉大汉高手何其之多,草原高手也是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

    自己当初之所以没有被高手追杀,除了价钱不够之外,还有身份问题。

    在草原上,曾经发生过一件惨烈的,报复性的大屠杀。

    至今有人说起来都头头是道,那件事情影响之深远,直接导致草原部族联盟,面对大汉帝国再无进取之力,只有保守之能,颠覆了双方的攻守之势。

    草原在经历那场报复性的屠杀之后,直接失去了百分之六十的顶尖高手,致使在于大汉帝国的长久战争中,双方彻底攻守易形。

    最初的起因只是一个大部族的公子,误杀了另一位王庭的世子,双方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最后一发不可收拾,寻亲戚、拉朋友、找伙伴,最终将整个草原都卷了进去。

    从此草原上便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年轻一辈的事,交给年轻一辈处理,老一辈的人不得顺意插手,你可以救人,但绝不能自持身份,轻易对年轻一代下杀手。

    同理,高境界的武者,不能轻易对低界的武者出杀手。

    一般情况下,可能违背一下也没事,但若是将事情闹大了,那就得面对整个草原高手,群起而攻之的境地。

    周杰的磨刀声戛然而止,他现在有钱了,也不怎么着急去买什么官爵,而是在大山里盖了数十处大宅院,买了许多的田地,房产,商铺,圈养了许多的家丁门客。

    这些人大部分都来路清白,除了一些出身寒门的读书人之外,就是些流浪汉与农家子弟。

    这些人说是门客,事实上就是各司其职的私人军队,只是没有装备上甲胄罢了。

    在这个国家,不论你招收多少手拿武器的门客,都是小事一桩。但若是穿上了甲胄,或者是私自铸造铠甲,那便是形同造反,是要被灭九族的。

    他还在家里秘密办了私塾,分了不同的科目因材施教,让招收来的清白孩子们读书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