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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汰兵

    赵佣正式亲政后的第一次大朝会,终于赵佣坐在了这个位子上,看着下方的诸臣,第一反应不是什么豪迈的雄心壮志,而是有些感慨,看久了他们的屁股,突然看到一张张正脸真的有些不习惯。不管赵佣心里如何想。

    下方的大臣大多心里都有些忐忑,一朝天子一朝臣。眼前的官家素来跟太后不和,直到最近一年情况好像才有改善。如今朝中大部分都是反对变法的人。还有部分的中立派。自然会对这位传闻中一直要变法的官家惴惴不安。

    赵佣首先是将童贯的锦衣卫昭告天下,让其拥有正式编制,终于不再是地下组织。并且任命童贯锦衣卫镇抚使从三品的官职。

    大部分都只是一位官家将自己的御前班直改了个名字,并无在意,只有少部分人对其中监察百官的职权颇为在意,但是此乃官家自己亲军,财政出自内帑。苏澈等重臣忍了忍终究没有排列而出,顶撞官家的第一个任命。

    赵佣看着自己的第一个圣旨就如此轻而易举,不由得十分满意。接着示意梁押班念出第二道圣旨。

    “关于如今禁军的问题,朕私以为是国家最大的祸患,朕以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库开支太大,二是军队太冗杂。现在各军禁军情形不一,军队制度也存在巨大疏漏,朕想要汰兵,然后重新整治军队,为国家练出能够保卫家国的一支强兵。此事需要跟朝堂上的诸位大臣商议。还请各位畅所欲言。”

    北宋时期的军队是募兵制,而且是终身制度,一旦入伍终身不能离开军队,为啥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员入伍呢!就是因为丰厚的俸禄,还有高额的抚恤金。这让很多贫苦的百姓将部队当做活命的道路。现在的制度是枢密院掌兵

    籍、兵符,三衙管诸军,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权利是分散了,导致赵佣想要拿捏军队很容易。但是这种制度,皇帝是个会打仗的还好,如若不然,下面的枢密院,帅臣,三衙能把脑子打出血,相互推诿。实行“内外相制”的屯驻制度和“兵无专主”的更戍制度。

    所谓“内外相制”的屯驻制度,指的是平时的兵力部署,让驻京城、京畿军队的数量同驻诸道军队的数量大体保持平衡。

    所谓“兵无专主”的更成制度,指的是规定部队要临时打乱原来的建制和隶属关系,以营(指挥)为单位,定期进行各种名目的轮番更戍。

    这两项制度的寓意也很明显。前者意在分兵,后者意在使将兵分离。

    分兵,是使驻京师和驻诸道的武将,都无力起兵闹事,即使有图谋不轨者,京师内外大体相等的兵力也可以互相抗衡。

    将兵分离目的是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从制度上防止“骄兵”和“悍将”联合起来作乱。

    因此,这两项制度的核心,仍是防止武将专权,进而把对军事控制的大权,紧紧掌握在皇帝手中。

    军制的高度集权,尤其反映在以“阵图”约束将领上。这个时期的所谓“阵图”,指的是皇帝在深宫中事先制定成的具体作战方案。而根据“阵图”进行排阵的将领称为“排阵使”。北宋自太宗开始,作战时常常要任命“排阵使”,授以“阵图”。如979年的满城之战,李继隆、崔翰、赵延进等奉命将兵8万抵御契丹入侵,太宗亲授阵图,分为八阵。再如,1004年的澶州之战,真宗任命石宝吉、李继隆为驾前东西都排阵使。还有,神宗初年李复圭守庆州,亦以阵图授诸将等等。作战时,将领按“阵图”行事即使打了败仗,也可以不受追究;相反,违背了“阵图”,虽然打了胜仗,也因违反诏命而有被治罪的危险。

    这表明,“阵图”是宋朝皇帝节制前方将领作战指挥的重要手段通过实行这种制度,实际上把将帅战场上的机动指挥之权,也集中到皇帝手中。宋朝军制突出了中央高度集权,是有其特定背景的。无非是太祖“黄袍加身”那点事。太祖死后,他的继承者们,亦把他制定的突出中央高度集中军权的军事制度,当成传家之宝,加以继承和片面发展。于是愈演愈烈,以致出现了史学家所概括的“重文轻武”、“以文制武”、“将从中御”。

    不过辩证的来看宋朝的军制亦日趋完备,并呈现出规范化的发展趋势,这是宋朝军制又一鲜明特色。

    宋朝军制趋于规范化的表现之一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经过太祖、太宗等历朝的军事改革,宋朝的各项军事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体系也比较完整。在武装力量体制方面,它建有军兵种(陆军和水军)、中央禁军与地方军两个完整体系。

    其陆军,分为步兵和骑兵两个兵种;地方军分成役兵(厢兵和乡兵)和边防军(蕃兵)两个类别。同时,在殿前司所属的各军中,还创建了步兵骑兵合成编组的新体制。

    宋朝还在募兵制的基础上建立了配套制度,如兵源制度、体检制庋、刺字制度、军俸和补贴制度,以及拣退制

    度等等种种迹象表明宋朝兵役制度的健全和完整性。

    军制趋于规范化的表现之二是,呈现出标准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尤其反映在对禁兵的招募、生活待遇及训练等项规章制度上。在招募时,制定了体格和身高标准,合乎尺度者,招之为禁兵;“不及尺度”和“稍怯弱者”则籍之为厢兵。对禁兵身高尺度”,此外,在后勤供应制度中,对人力、畜力每次运粮的数量,也有固定标准,即:“人负六斗”,“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等等。

    军制趋于规范化表现之三是,具有条令化的特点。军事方面的法律如敕、令、格、条则有许多。而这些法规性的军事制度,常常以条文形式反映出来。这又是宋朝军制的一个显著特点。

    说了这么多宋朝军制的好处接着就要说但是了。

    第一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在高度集权的军事制度下面,统兵的将领,没有作战机动指挥之权,处处谨小慎微,忧悸不堪,生怕违背了诏命,这就严重束缚了将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而兵将分离的政策,又使战时“上下不相附,指令不如意”。因此,北宋养兵虽多,但不能打仗,在同辽、西夏的交战中屡遭失败。

    第二,造成了军士整体素质的下降。宋朝募兵的主要对象是大批失去土地的流民,辅之以营伍子弟、饥民和罪犯等,他们当兵唯一目的是为了谋生,不可能为国家效命。招募时虽经过严格的体格检查,但也无法改变其整体素质低下的局面。同时,军队数量过大,虽有完备的训练制度也得不到落实。再加上禁军待遇优厚,又使****滋生和蔓延。

    第三,激化了官兵之间的矛盾。封建军队的上下关系本来就是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关系,其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由于兵士们被招募之时就受到“刺字”等非人待遇,到军中还要受阶级之法、罚条等严刑峻法的残酷压迫以及军官们诸多私役的奴役,因此官兵之间、军士同地方官吏之间矛盾异常尖锐。因而,虽然大的暴动和起义没有发生,但小规模的暴动和哗变则屡见不鲜。

    第四,就是冗兵,从而引发耗食危机的严重社会问题。这是北宋实行募兵制最大的教训所在。“一岁之用,养兵之费常居六七”,以致出现“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

    赵佣的汰兵圣旨一出,地下一片哗然,都以为王安石的“保甲法”卷土重来。还是吕大防排众而出,先是大声呼喝,殿前礼仪使何在,凡是殿前喧哗的全部压下去仗责二十!此语一出,大殿内顿时安静无声。

    接着吕大防拱手对着赵佣道:“官家,“保甲法”之危害,使民不聊生。实乃误国害民之策。还请官家三思!”

    赵佣笑着道:“吕相公跟诸位大臣误会了,朕不是要变法,更不是要实施保甲法,乃是如今军费所耗甚大。禁军如今八十多万人,厢军更是五十多万人,国家焉能需要如此多之兵,并别说其中还有诸多的老弱病残。朕之所想只在禁军,西北军暂时不动,厢军也不做动作。朕所说的汰兵乃是将军队中不合格之兵全部淘汰,然后家中有田的给一笔遣散费,放其归家,家中无田的,根据遣散费折价成田地,由当地府衙分发田亩。剩下的就在后勤或者器作监等工坊内为其寻找职位。朕要的是一个精兵强将的禁军,而不是现在贪污腐败,徭役士兵,喝兵血,吃兵肉充满狼子野心的禁军。”说道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赵佣陡然高声,声音响彻整个大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