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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神探包拯

    这也是因为李进和余小雨有一个外挂金手指大榕树荣耀的存在,也是通过荣耀的后世的一些思想理念。

    经过荣耀的暗示和提醒,亦或者是超级树脑以系统的名义发布的任务的方式,让李进和余小雨在三苏面前不至于露怯。

    反而也让三苏得到了成长,这次的科举也就更加稳定发挥了,不至于再次落第!

    心态是十分重要的,考试前为什么会有心理方式的疏导,就是因为你实力虽然有,可是无法发挥。

    在考场上出现了各种的心理方面的暗示,越是害怕什么越是会出现什么。

    而坦然面对,不说超常发挥,三苏就算是正常发挥就能名列三甲了,更不用说这次开春之后的科举考试在官家赵祯的金口玉言下直接提升了录取名额,从三甲变成了五甲,每一甲的人数也不会限制。

    这也是历年来录取人数最多的一刻,也让榕树书院得到了很多的一个发挥余地,使得榕树书院独占鳌头。

    当然了,这只是后话,具体的成绩如何还是要看学子们的发挥水平了。

    李进和余小雨两个本是无名小卒的人物,如今在老苏家内“进修”下,两人的才华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三苏的底蕴是不用说的,只是暂时不得志,缺少一点契机。

    不论是哪一方面都足够李进他们两个学习的,以他们为友,虽说成就上可能还是没有三苏强大。

    但是这些大能是列入唐宋八大家,或者说能创作出绝世的诗词歌赋出来,跟这些大咖接触多的话,还是很有作用的,至少对于李进和余小雨来说这是一次契机。

    要是以前没有荣耀这棵大榕树作为媒介的话,又如何吸引到这些历史人物,李进他们都没机会碰到三苏。

    因此荣耀这棵大树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如果都找不到人又如何去接触如何去增加感情。

    这些都是无从谈起的,所以对于荣耀来说,如今还是要扩大自身的一个影响力,这才是关键。

    而另外一方面,包拯也一直在兼职着捕快的工作,平时就到大街上收收“保护费”,跟几個泼皮无赖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

    这也让平时有些社恐的包拯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技能,这也让包拯提前到了市井历练了一番。

    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增加,虽然在书院其他人眼中,包拯有些不务正业,毕竟整个甲字班都在埋头苦读,相反包拯则提前去上班了,虽然都有些羡慕包拯每天都有钱进账。

    不过背后都在说包拯是一个短视的人,为了衙门那点钱而丧失了考取功名的机会。

    当然了,他们不知道的是,包拯每次下班并没有像是其他的衙役去酒肆去潇洒。

    而是转头回到了书院苦读,虽然没有一整天都在书院,却极为关注,效率还是非常不错的,加上包拯的底子很扎实。

    所以也不用把所有的压力都转嫁到自己的身上,也没有那个必要。

    不管怎么样,该中的还是要中的,不该考上的如何努力也是白费,心态上摆正了之后,才能发挥正常。

    包拯也是如此,本来他对侦查这方面就很感兴趣,如今有这么一个机会,还开发出了善恶树叶眼镜的金手指,熟悉了一段时间之后,包拯也知道能如何正确使用眼镜了,还是非常有意思的。

    而且还能升级,每次都能增加不少的善恶值,这是直接拿来升级眼镜的。

    融为一体的善恶眼镜犹如包拯的另外一双眼睛一样,比眉心所谓的“天眼”还要可靠许多,是真的有能量凝聚的!

    而包拯眉心的月亮也是孩童时期被磕到的,暂时没有什么神奇的存在。

    倒是善恶眼镜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这些都应用在衙役的日常工作当中。

    “包拯!小包!”包拯在县衙临时的师父老王头看到他之后热情的招呼,这段时间跟包拯一起巡视街道。

    包拯刚开始还是很羞涩的,熟悉之后,包拯的一些出其不意的行为,往往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说是他照顾包拯,实际上也是老王头吃了包拯的好处。

    “王师傅好啊!”包拯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融入到县衙当中了,而且也和平时的衙役打得火热,这是作为一个读书人很难做到的。

    可能包拯天生就是做衙役的?这也是一瞬间的事情,包拯很清楚,想要改变一些所谓的规则,就要去做制定规则的人。

    北宋的律法其实并不完善,有许多要修正的地方,包拯的理想就是完善和修改大宋律法,使得大宋的百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这也是包拯执迷于法学的缘故,法学不同于法家,而是借鉴法家的一些理念罢了,并不是派别方面的。

    所以说他觉得儒学和法家同修也无关紧要,何况在刑法方面,儒家那一套逐渐已经不适用了。

    “王师傅,我们今天依然是巡街?”

    “不,头儿让我们去城南那边调查下,据说有命案!”

    “命案?”

    包拯不害怕,反而很兴奋,看似很变态的行为,其实这也是许多搞刑侦出身的人都有的一种本能的行为。

    并不希望有命案,而是有了命案之后能够及时地侦破,这对于一名侦查员来说极为重要,而在古代捕快承担的工作还是很多的。

    所以说很多时候还是要有这方面的一个心理准备,王阿财没想到包拯在听到了命案发生。

    不惊恐反而表现出很期待的样子,这有点不符合常理啊,像是这种新来的衙役。

    哪个不是被磨练了好几年才不会害怕这种命案的,当初他第一次看到死尸的时候还吐了,现在想起来还有点丢人的感觉。

    “小包,你不怕?”

    “怕……”

    “说实话,我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包拯后面的话让王阿财破血了,不由得暗道:“现在的年轻啊,太自大了,到时候别怂就行。”

    王阿财打算整蛊下包拯,到时候让包拯先去捞尸,这种活一般也是给新人的。

    本来包拯有后台,这种事情轮不到他,不过既然包拯要是主动请缨的话,该他去的还是要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