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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探索篇】全石警署

    十五分钟以后,警车如约而至。

    就像一首野性的狂想曲被人掐断了,演奏者的笛鸣在林宅虚晃晃的路灯下,没入幽暗的江潮。月色渐愈温柔,带动潮水来去,观众席响起掌声,热闹取代了死寂与沉默。往后,乐谱随风翻篇,新的演奏者登上舞台,开始下一轮表演。

    一队训练有素的警员一边拉着警戒线,一边接受洗尘仪式。在这群警员中,走在最前列的男子,正是杜警官,他是此次案件的负责人。

    杜警官全名杜侑安,现年三十五岁,是岐北地方人士,早年在全石镇小居,目前供职于涵水府警察本部。由于日常工作出色,常被外派到其他分署协助工作。正因如此,他才被同事叫作“临时工代表”。这一次,全石署长姜涛前往本部参加培训活动,特向上级申请,将杜侑安借调到分署协助副署长蒋梦春。杜侑安正好处理完一件案子,便欣然接受了老搭档的邀请。

    进入林宅,杜侑安先向吉川询问了案发情况,随后将现有人手划分为三个小队。他将一支队伍安排在门口维持秩序,又让另一支队伍在林宅周边巡逻,自己领着一队人马赶往浴室。杜警官进屋没多久,一位名叫何益生的老法医姗姗来迟,在女助理带领下,提着勘察箱去了浴室。之后,又有几名警察进了屋,负责协助搜查。

    整个侦查工作在杜侑安的指挥下,紧锣密鼓地展开着。

    进入浴室,杜侑安蹲坐在固定线旁,观察尸体。死者上身穿着一件纯白色条纹衫,下身配了一条绀碧色薄款西裤。脖颈处还戴着一枚和田金镶玉,玉坠正前是菩萨像,后侧是古金法轮。死者上衣口袋前别有一枚司徽,徽章形状由“青森商贸”四字演变而成,只添了些烫金工艺。杜侑安由此联想到门口铭牌上的“林青森邸”字样,结合目击者的供词,猜测死者是青森商贸的老板。从现场情形看,林老板下班回家后,与人发生口角,惨遭不测。

    杜侑安摸了摸死者上衣口袋,没在里面找到其他东西。随后他将手伸向死者裤袋。在里面,他搜出一条折叠好的淡天蓝色絮边手帕、一块复古翻盖怀表和一串钥匙。

    杜侑安展开手帕,摊在手上,发现手帕边角绣有红线小字,观察后确认形意的“陆”字。他猜测那块帕子可能属于林的妻子,也可能属于其他人,至于是谁,目前不得而知。

    他收起手帕,看了看猎装怀表。表盖处刻着一句佛门偈语,“刹那便是永恒”。表盖内有一张少女半身照。观之芳华,正值桃李之年,一袭荆南短袖格子衫,学生装,一半银灰,一半淡蓝。此人究竟是林的妻子,还是他的亲戚姊妹,杜侑安无从得知。

    他看了看钥匙,款式稀松平常,唯一引人注目的,是钥匙上的标签,上面工整地记载着每个房间的名字,生怕别人找不到似的。鉴于这些物件在日后侦查中,也许能发挥作用。杜侑安示意同事将其装入证物袋。

    不过,让杜侑安奇怪的是,他并未在死者身上发现手机。作为公司老板,尤其是商贸行业的高管,需要时刻留意各种信息。可死者身旁却没有手机,确实令人费解。为此,杜侑安还依次询问了其他同事。得出的结论是,一楼所有房间均未发现手机。如果后续对二楼的搜查依然找不到这块拼图,那么推测“手机可能被犯人拿走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那个罪犯真的把手机偷走了吗?罪犯为什么要拿走手机?手机里到底有什么秘密?”杜侑安把暂时不能解释的三个问题记下来。

    记录完后,他走到尸体旁,蹲下身,解开死者衬衣。他沿死者伤痕走势上下打量了一番,不时回头与何法医交流。

    何益生做完初步检查,关上手电筒,依次指着尸体伤痕解释:“初步断定,死者身上共有三处伤痕。致命伤在左胸近心脏处,是开放性创口,深度约四公分,略窄,是水果刀刺入产生的效果。另一处同是刀伤,伤口在死者腹部偏左,痕迹自上而下,由深变浅,有十二公分长。两处刀伤皆为同一锐器所致,根据创口内腔方向看,犯人不是左撇子。另外,犯人身高可能比死者稍矮。死者身高在一米八左右,而犯人身高预估在一米六五至一米七五之间。”

    “犯人比死者稍矮一些?”杜侑安一边比划一边问。

    “是的。因为犯人第一刀行凶时的动作更接近于他的自然状态,所以创口高度与犯人持刀高度相差无几。而犯人第二刀能准确命中死者要害,是因为死者在被刺后,吃痛躲避,身体微曲,又用左手捂住腹部,他试图用右手阻挡犯人攻击,但并未成功。以上推论可以从死者左手上的血迹和死者衣服上的手印加以证明。”

    “了解。如此说,犯人在行凶时,受某些未知因素影响,第一刀偏离死者要害,补刺第二刀后才将死者杀害。”杜侑安根据何法医的描述,在心中模拟了案发场景。

    “不难看出,犯人在面对死者时举止慌张,甚至出现了握刀不稳的情况,说明他的心理素质一般。而且从作案手法和痕迹来看,犯人应该不是老练的职业杀手。”

    “我赞同犯人不是职业杀手。但我认为,在犯人行凶前,被害人就已经察觉到犯人的杀意。因此,他才根据身体本能进行了反抗和躲避。这也是犯人第一刀偏离目标的真正原因。双方后续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拉扯,而决斗结果就是犯人成功刺死了被害人。随后,犯人将现场清理干净,取走了所有工具。”杜侑安摸着拉碴的胡须说,“犯人本可以放弃行凶,但他毅然决定犯罪,足以说明犯人的行凶意图异常坚决。”

    “杜警官,不好意思,我想打断一下。”

    杜侑安看向何益生,问:“何老师,什么事?”

    “请您稍等一下。”何益生看向助理法医苏嫒嫒,“小苏,来,帮我调整一下尸体朝向。对,把他翻转过来。正如我刚才所说,死者身上共有三处伤痕……”

    杜侑安见状俯身揽下这个活,帮着女助手将尸体翻转过来。

    “除了上述两处刀伤外,在死者后脑勺部位,还有一处锤痕。”

    “锤痕?”杜侑安饶有兴致地问。

    “是的。”何法医推了推眼镜,“不过,我可以肯定,锤击并非致命伤,所以……”

    “所以案发情况要比先前假设更加复杂。啊,不好意思,打断您说话了。”

    “没关系,杜警官,如果您有什么想法直说无妨,我尽力配合。”

    “多谢。”杜侑安点头致意,“也就是说,犯人一开始趁死者不注意先敲晕了他,然后发现死者并未死亡,又补刀杀害了他。”

    “从凶器顺序看,应该是这样。谁也不会在明确击杀被害者的情况下,再做徒劳的事。而这个无用功,不仅会给犯人带来麻烦,还不能掩盖死者的真实死因。也就是说,犯人如果想用锤击掩盖刀伤,则至少要往两处刀伤锤击才有覆盖效果。当然,以现在的法医学视角来看,这样的操作无异于画蛇添足。”何法医作出详细解释。

    “但何老师,这样就很奇怪了。”杜侑安打断何益生,提出质疑,“通常说,锤击对应钝器,刀伤对应锐器。在目前已知的犯罪档案中,还未出现过兼具两种功能,又便于携带的作案工具。”

    “是的。”何益生予以肯定,“在我有限的职业生涯中也未曾遇见。”

    “既然如此,犯人为何要用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凶方式呢?按照正常逻辑,锤击或者刺杀,二者选择其一即可致人死亡,犯人为何多此一举?”杜侑安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