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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探索篇】案情推演

    面对杜侑安的提问,何法医思考了一会儿,说:“您的想法很正确,但也并非不能解释。根据以往经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死者在犯人实施首次犯罪后并未真正死亡。这点可以从死者后脑勺的生活反应得到证明。死者后脑勺的锤击伤,伤口周围略微发红,还伴随一定程度的炎症出血反应,是明显的生前伤。在此前提下,可以推断,犯人首次犯罪与第二次犯罪之间存在时间间隔。而这段空余时间则造成了犯人的凶器转换。换言之,犯人应该在现场滞留了一段时间。我们通常认为犯人滞留在现场存在两种目的。”

    “清理犯罪现场或者寻找既定目标物。”杜侑安抢答。

    “没错,我们不妨假设犯人的本意并非谋杀,因此他才未在首次犯罪时痛下死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人在主观意识上判断死者已经死亡。”杜侑安补充。

    “确实有可能。无论以上哪种假设成立,犯人在首次犯罪后,为了便宜行事,将钝器搁置一旁,但他也没想到,死者会在中途苏醒过来。在这种情况下,犯人掏出匕首,再次作案。之所以判断匕首由犯人随身携带,是考虑到案发现场为浴室,不存在就地取材的可能。当然,从理论上讲,犯人也可以先离开浴室,去其他房间找匕首,然后回浴室捅被害人两刀,并致其死亡。不过,既然钝器就在身旁,这个方法简直是舍近求远的典范了。”

    “也会显得死者很蠢,明明有很多机会逃跑,却一次也没抓住。”杜侑安说,“但何老师,我发现这个推论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您说犯人的匕首可能是随身携带的,那犯人为何不直接用匕首而用钝器呢?钝器之所以被称为钝器,是因为它的体积和质量比一般道具更大,作为犯罪工具,它是行之有效的,但代价是不容易携带。”

    “如此说来,确实矛盾。犯人第一次锤击死者后,去了其他房间,顺手拿了把匕首,然后看到死者还活着,就用刀刺死了他?不对,犯人为何要顺手拿匕首呢?除非……”

    “除非犯人的目标就是匕首。”杜侑安无奈地说,“看起来我们走向死胡同了。”

    何益生收起道具表示赞同:“仅就目前从尸体上搜集到的信息来看,确实存在很多违和的地方,我们需要收集更多信息,来剔除不合理的假设,以建立更完整的逻辑架构。”

    “说的也是。如果只是发散思维,而不去求证,那将与真相背道而驰。贸然推测的结果就是误导调查方向,贻误破案时机。”

    “只有眼见与心见协调统一,才能还原真相。”这是杜侑安某位挚友到海外游学前告诉他的。

    “另外,杜警官,尸体后脑勺的锤击部位有金属粉末残留,目测是铜漆,具体成分待定,需要回实验室进行下一步研究。”

    “也就是说,其中一种凶器可能是铜棒之类的钝器咯。”

    “可能。”何法医这次说得相对保守,“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生前没有激烈反抗的迹象,指甲缝中也没有皮脂残留,通过DNA检测追踪犯人可能无法起到实质作用。”

    “所以,死者和犯人的打斗过程发生得很快,死者除了躲避几下攻击外,基本没有反抗啰?”

    “恐怕是这样,或许钝击伤起到了降低死者反应的作用,导致他在第二次谋杀发生时完全处于被动防守的状态。”

    “原来如此,那关于死者的死亡时间,您有什么发现吗?”

    “死者背部出现了淡紫色斑痕,但并不完整,身体也未出现明显的尸僵症状,因此可以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一个小时之内。不过这个结论是我刚到现场时作出的判断,刚才跟您分析案情花费了一些时间,所以我建议在考虑犯罪时间时可以将误差纳入考虑范围,而这个误差建议在二十分钟左右。”

    杜侑安看向手机:“明白。现在是19点30分,如果将时间前推一个小时,那就是18点30分,再把误差考虑进来就是18点10分。而且,我记得目击证人报案的时间是19点05分左右。综上所述,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18点10分至19点05分之间。”

    “没错。现在正值秋季,温度不算高,也不算低。浴室里的浴霸并不能视为有效的控温手段,开窗通风或者打开排风扇也不能改变尸体的温度。所以,犯人企图混淆案发时间的手法不存在客观条件。而且,以上情况只有窗户打开是符合现实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已经检测过,确定包括浴霸和排风扇在内的其他设备在案发时均未打开。”

    杜侑安对何法医的描述予以认可,然后提出新的猜想:“有没有可能这里并非第一案发现场?”

    “您指的是?”何法医问。

    “从死者姿势看,刀伤朝上没有造成大量喷血,这并不令人意外。但是,既然死者后脑勺处存在生活反应,那浴室里为何没有明显血迹呢?尽管地砖上确实存在血水,但体量并不多。倘若犯人清理了现场,连带将血迹抹除,那既然死者还陈尸于此,没什么可以比尸体更能证明犯罪发生了。”

    “我明白您的意思。犯人处理现场的必要性不是很强。”何法医略略点头以示赞同,随后他又示意边上的警官协助搭建遮光棚,他打开勘察箱,取出鲁米诺喷雾枪和探照灯,准备检验现场的血迹残留。这是个相对费时的工程。

    何法医一边操作,一边说:“现在需要对现场进行更加细致的勘察,来验证现场是否存在被清理的迹象。如果犯人使用过漂白剂,那会干扰鲁米诺试剂的荧光反应,导致发光现象变得更加迅速。反之,如果犯人只是用清水冲洗现场,那再少的血迹也会出现缓慢的发光现象。不过,我发现浴室里并没有漂白剂。如果检测结果显示现场使用了漂白剂,那它极可能被犯人拿走了。照理来说,漂白剂很常见,如果浴室里本来就有漂白剂,那么遗留在现场也无不妥。”

    “无论犯人带不带走漂白剂,都能解释得通。而且,我不认为这是个重要的线索。”也许是觉得刚才的表述不太妥当,杜侑安说完又补了一句,“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何益生并没有因为杜侑安反驳而不满,相反他投去欣赏的目光:“说得也是。”

    “那么,何老师,接下来就麻烦您了。”杜侑安起身,看向正在记录笔记的女孩。女孩有些倦意,尽管职业淡妆起到了遮瑕的作用,但仅限于此。看来,她还没习惯加班。

    “媛媛,麻烦你帮一下何老师,这么晚让他出工真是辛苦他了。”

    “是嫒嫒啦,杜警官。”女孩微红着脸,收起水笔,将笔记本塞进挎包。

    杜侑安淘气地做了个鬼脸:“对不住了,嫒嫒小姐姐。”

    苏嫒嫒强忍笑意,蹲下身,从勘察箱中拿出照相机。

    如果一切顺利,在明年上半年,何益生老前辈就要退休了。原本涵水府总部下派了一位年轻的女法医,接替他的岗位,但全石镇地处偏僻是个难以规避的客观事实,女法医要照顾两个小孩,通勤工作很难兼顾家庭和单位,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半石工业区还有一位男法医,和姜局关系比较好,决定揽下这个活。可他本身就是香饽饽。况且,半石的署长也是个不通情面的人,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放人。所以,越是基层的岗位就越要考虑人情世故的影响,对内对外都一样。就连杜侑安这次驰援全石,也没少经过什么局什么长的“刁难”。不过,他那“临时工代表”的名头总能在关键时刻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如既往。

    趁何法医检查血迹时,杜侑安打量了一下浴室。

    他注意到盥洗台的台面上放着两套洗漱用品,都没有拆开使用的迹象。盥洗台左侧有个玻璃挂架,上面挂着干毛巾。他打开挂架旁的镜柜,在里面发现了一些备用品,都是一次性的。由此可见,这是一个方便宾客使用的卫生间。

    不过,让他诧异的是,架子上的毛巾只有一条,而另一处位置则是空着的。

    杜侑安立即想到一种推测:死者受到袭击后恢复意识,在此处用毛巾擦拭伤口。犯人经过此处,发现死者并未死亡,于是实施了第二次犯罪。犯人作案后,又将毛巾收走。此举足见犯人是个小心谨慎的人。

    在他沉思时,一位年轻警员从过道走进浴室。来人是柳芜茗,现年二十七岁,他负责小庭院的搜查工作。

    杜侑安起身,跟着柳警官的手势走到窗前,他看向窗外的草坪。草坪上满是玻璃碎片。从现场状况看,浴缸里、瓷砖上都有残余的玻璃碴,而窗户外面的草地上,则是零零星星散落着一些。杜侑安尝试着模拟犯罪过程,发现这一幕的确与犯人破窗而逃的假想非常吻合。

    他把手搭在合金边框上,观察余下玻璃的形状。此时,他注意到窗框上虽然留着铁锈,但月牙锁并非处于不可扭动的状态,若稍加施力,也可以轻易将其打开。他赶忙询问柳警官,得知在警队到达现场时,月牙锁确实呈现目前的关闭状态。随后,他得到吉川的确认。这发现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犯人能够轻而易举转动月牙锁,那他为何又要大费周章砸破玻璃呢?”

    杜侑安观察玻璃材质,说:“虽然浴室玻璃的抗打击能力不比防弹玻璃,可在没有其他工具辅助时,想要强行打破窗户,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

    柳警官适时提醒了一句:“会不会是犯人太过慌张,忘记检查月牙锁的状态?”

    杜侑安予以否定:“不对。虽然,有人误入现场致使犯罪中断,属于意外,但考虑到犯人的工具如此充足,证明他/她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既然他/她能从容不迫地关上门,那自然也有时间检查月牙锁的状态。而且,从这个破碎的通道来看,也着实令人怀疑,犯人是否故意撞破窗户,实际却是按正常流程开窗逃跑的。如此一来,他只需要在逃离现场后,再将窗户关紧锁好,一切便大功告成了。这样做也有一定好处,那就是可以避免随身衣物被玻璃碎片划破。”

    “原来如此,不愧是杜警官,思维果然缜密,一下就看穿了犯人的障眼法。“柳芜茗赞叹道,“但话又说回来,犯人用的工具是什么?这种窗户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被拳头砸开。”

    面对柳芜茗的提问,杜侑安盯着林青森的尸体犯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