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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天生我李太白,诗道万古璀璨来

    “殿下此言差矣!”

    “本将乃贵妃之义子,而殿下是贵妃之继子。”

    “本为兄弟,亲如一家,又何谈仇怨?”

    安禄山把话说的非常漂亮,脸上更是满满的真挚。

    “我与将军解战袍……”

    李璿突然意识到说错了话,甩了甩昏沉沉的脑袋,这喝酒就是容易让人大舌头。

    安禄山下意识两眼一瞪,极度怀疑自己听错了道:“殿下?”

    “将军勿怪,这酒喝多了,脑袋也不灵光了,说错了。”

    “哈哈!”

    李璿略显尴尬,都怪那些段子手啊!

    自己都来到这里了,竟还是被带歪了。

    真的是一时口误,本王可以对天发誓!

    “哈哈哈!”

    安禄山连忙一起陪笑,心中却疑虑重重。

    正所谓,越解释,越掩饰。

    这齐王殿下看起来一表人才,不会真有龙阳之好吧?

    看来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不结交也罢,还是离他远点吧!

    “来,我与将军共饮此觞,希望一笑泯恩仇。”

    李璿捋了捋大舌头,天地可鉴,自己刚刚就是想说这句话啊!

    “满饮此觞,末将绝不敢与殿下为敌,只会成为殿下的助力。”

    安禄山仰头一饮而尽,压低声音,示好道。

    虽然心中恨不能将李璿千刀万剐,但还是想想算了,大局为重。

    “三郎,值此佳节盛会,又岂能没有诗歌助兴?”

    杨玉环珠圆玉润,笑意涟涟道。

    “玉奴所言极是。”

    “那朕便先来,赋诗助兴。”

    李隆基瞬间诗兴大发,开始酝酿起了情绪。

    满朝文武公卿,也皆翘首以盼,停止了交谈畅饮。

    “兰殿千秋节,称名万寿觞。”

    “风传率土庆,日表继天祥。”

    “玉宇开花萼,宫县动会昌。”

    “衣冠白鹭下,帟幕翠云长。”

    “献遗成新俗,朝仪入旧章。”

    “月衔花绶镜,露缀彩丝囊。”

    “处处祠田祖,年年宴杖乡。”

    “深思一德事,小获万人康。”

    很快李隆基就出口成章,直接作出了一篇上乘诗文。

    〔唐朝,六十老人称杖乡,各地官府也会在节日宴请这些老人,所以称宴杖乡。故有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之说。〕

    “彩。”

    “好诗,好诗啊!”

    “陛下才情惊天,诗乐双绝。”

    一时间,满朝诸公,无不开始了彩虹屁输出。

    当然,也有少数清流,并没有附和,而是仔细品味着这首诗词的韵味。

    即便是李璿,也不得不承认,李隆基的确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帝王。

    开元时代,是进取奋发的时代,是他一手将大唐文治武功缔造至巅峰。

    而天宝时代,则是由盛转衰的节点,也是他将盛世大唐亲手打落云巅的开端。

    精通音律,又善诗词,文能治世,武能安邦。

    奋发极俭,安乐穷奢,知人善用者是他,奸佞蒙蔽者也是他。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人所不能者他能,人所能者他也能的复杂之人。

    就这首诗,绝对吊打后世某位只会数字作诗的帝王。

    有了皇帝的开头,这些文臣们,也一个个不甘示弱,纷纷开始作赋。

    还有不少武将也不甘落后,纷纷赋诗一首祝寿。

    就连安禄山,这个胡将,也让李璿刮目相看。

    竟然也能吟诗作赋一首,虽然比之明玉有些失色,但仍不失一首佳作。

    不得不感慨,唐诗真不是白叫的。

    真可谓,三岁孩童都能吟诗半首……

    “三郎,齐王才思敏捷,诗词更是世间绝品,足以与大诗人李白之作媲美。”

    杨玉环看了一眼低头品诗的李璿,对身旁的李隆基道。

    此话落下,所有人皆闻言看向了齐王李璿。

    要知道那可是李白,也许他并没有官运亨通,但他所作之诗,早已名动大唐,谁人不知?

    齐王还有这等本事?

    一时间,所有人都把眼睛投向了李璿。

    “……”李璿。

    早知道,自己就不该卖弄那么一两句了。

    这娘们不像好人呀!

    这是在帮自己?

    还是想让自己丢脸?

    我怎么不知道,自己可以与李太白一较高低?

    “齐王,既然你母妃如此盛赞,朕很是期待你的惊世大作。”

    李隆基也甚是好奇,自己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儿子?

    为什么以前,从未发现呢?

    李璿此时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思索起哪位大牛能救自己的命了。

    忽然灵光乍现,可能,能打败诗仙的只有诗仙了!

    “唐王扫四夷,虎视何雄哉。”

    “挥剑决浮云,万国尽西来。”

    “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

    “天元铸盛世,物华锦绣开。”

    李璿朗朗上口道,心中默念罪过,实在对不起李太白了。

    某渺无人烟的山峦之上,一袭白衣,醉意朦胧的李白,突然打了个喷嚏。

    奇怪!

    好端端的,怎会打喷嚏呢?

    不知是哪家小娘子,又惦记太白了?

    算了,刚刚明明灵感蜂拥而出,怎么突然又失去了呢!

    秦皇扫六国?

    不对,不对,不太好,秦王扫六合?

    哈哈哈!

    妙哉,妙哉!

    嗯!

    虎视何雄哉?

    好诗,好句,天生我李太白,诗道万古璀璨来……

    这又将是一篇惊世大作,嗯,还需仔细研磨研磨!

    “哈哈哈哈!”

    李隆基听闻,龙颜大悦,笑的合不拢嘴。

    这不很明显吗?

    这是在歌颂自己的高功伟业,这首诗当千古流传。

    朕的好皇儿,果然还是了解朕滴。

    绝绝子,这齐王殿下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

    拍马屁就拍马屁,能够拍到这个份上,千古唯一了。

    不服都不行,自己即便想拍马屁,也没这个功力与境界,写出如此一片恢弘大气的史诗。

    “陛下万寿无疆,大唐万世无期。”

    满朝文武见天子大悦,顿时齐声高呼。

    毕竟能拍一句是一句,好歹不能输了气势。

    “殿下,此诗,似有残缺?”

    突然,一名大臣,看向李璿,着急问道。

    “阁下是?”

    李璿有点郁闷,看着这个好似书呆子的家伙,恨的牙痒痒。

    自己就记得这几句,而且还经过简单润色一下。

    “殿中侍御史,颜真卿。”

    书呆子似乎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正色拱手道。

    没办法,人间佳作难得几回闻。

    一时间心痒难耐,未曾想失礼了。

    这感觉怎么说呢?

    就好像眼前有一位绝世大美人,脱完了衣服,直接扭头走了,这委屈,谁受得了?

    颜真卿?

    又一位史上大牛人啊!

    李璿顿时心中一惊,没想到会在这遇到颜真卿。

    李白的诗,张旭的字,裴旻的剑,号称大唐三绝。

    而这位颜真卿的字,可一点都不输张旭。

    在后世,更有颜筋柳骨之说。

    颜贴,更是被无数人临摹过,包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