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甲四
下午三点,伴随着有些刺鼻的柴油味,程维开着和济诊所的车来到了鸦衔草。这辆大皮卡又破又烂,起码已经有七八年的车龄了。
六瑟带着自己的医药箱上了车——她只带了那一把枪。
“下午好啊六瑟,这是补给你的见面礼,看你没有外派医师的制服就给你带了件。”
一上车程维就把所谓见面礼递给了六瑟。
这件白色外派医师服和程维身上那件一样是普通的量产货,一间纺织厂一天就能缝制成千上万件。面料是一层单薄的白色棉布,除了领子很长之外就和普通医师服没区别了。
唯一的亮点是,这件衣服的右胸处歪歪扭扭地绣着“鸦衔草”、“六瑟”五个大字。
字很丑,一看就是不怎么常用针线的男人花了几个小时临时绣出来的。
程维也知道很丑,但是他认为这样或许能显得自己笨手笨脚比较可爱,没准恰好能讨六瑟的欢心。
“谢谢。”六瑟挤出笑容接过制服并换好,没有做什么评价。
程维不知道她有没有注意到字,他原以为六瑟注意到后自己还能借机和她说几句话。
他犹豫要不要开口,但是既然犹豫了再说出来就会显得很刻意,所以最后他还是没有提及自己的“作品”。
但是一路上总得说点什么话,不止是患者情况,也应该包括外派医师的私事——程维想要多了解一下六瑟。
旧皮卡行驶在出镇的道路上,镇上的道路是水泥路,还算好走。
“六瑟你知道吗,咱们这次要去比较偏远的村子里出诊,前几天不是刚下过雨嘛,等咱们出了镇就全是泥巴路了,路上可能会不太好走。”
“嗯,好。”
“六瑟之前走过农村的泥巴路吗?”
话刚出程维就后悔了,在这么偏远的乡镇上谁还没走过泥巴路啊,自己问的问题会不会显得自己有些傻?
“基本没走过吧,这方面没有什么印象。”
六瑟的回答令程维有些意外。
“六瑟是城市里来的?”
“对,之前没来过乡下。”
“原来六瑟你不是农山人啊,你是哪儿来的?”
“在首都读完大学就过来了。”
“你在首都读的大学?那么厉害啊。”
程维心中咯噔一声,首都好的医科大学很多,自己只是从省会一所普通大学毕业就回家乡工作了,如果六瑟从顶尖大学毕业,那自己岂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可能不可能,顶尖医科大学可是极少数考试胜利者才有资格进入的地方,从里面毕业的人都是人中龙凤,怎么可能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从事外派医师这种高风险的工作?
“是的,我是首国医毕业的。”
首国医?首国医!首都国立医学院可称得上是世界顶尖的医学名校了,与同在首都建校的皇家医科大学并称华谙医学界两大圣地。
“好……好厉害,没想到六瑟你这么厉害啊。”
尽管六瑟就坐在副驾上,离他距离不到半米,但他感觉自己和六瑟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远了。
他两眼直视前方,自作镇定地开着车,但是头上已经在冒冷汗了。
“为什么首国医毕业要来这种小地方,在首都的大医院里上班不好吗。”
“我对渴血症很感兴趣,想尽自己所能攻克这一疾病,所以就到一线来了。”
真厉害,太伟大了,程维心想,与自己工作就是为了混口饭吃不同,这就是顶尖医科大学毕业生的境界吗。
六瑟面不改色地撒了这个谎,自己对学医可是厌恶得不得了,她离开首都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自己压根儿不想学医,要不是三年前填志愿的时候父亲用拳头威胁、继母以死相逼,自己不可能选择医学专业。她个人很讨厌学医,她喜欢天文——很浪漫的专业,或许有些地方在外人看来同样枯燥,但和很能赚钱的临床医学完全不一样。
至于另一部分原因——她必须来这里安葬一位故人,来诊所的那天晚上已经安葬好了。
程维心底有些自卑,他觉得还是不聊私事比较好。
“我和你说说病人的情况吧,病人姓马,男,五十六岁,菜尾村人,渴血症晚期,家属自中期开始一直将病人安置在一间旧平房内并上锁,每日通过狗洞供给饮食,两天前供给的饮食不再被消耗,家属怀疑病人彻底兽化或死亡,于是家属向镇卫生中心报医,申请进行枪疗。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为了确保医师生命安全,枪疗一般需要有两位外派医师在场,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你们诊所没有其他外派医师了吗?”
“本来还有我师父,我之所以来找你就是因为我师父前些天独自进行枪疗出了意外,现在和济诊所只有我一个外派医师了。”
“节哀。”
“谢谢,不过他没死,只是少了条胳膊,况且干咱们这行的早就做好和前辈同事永别的准备了。”
“好,那我想我也会做好准备的。”
“话说回来嘛,我师父正是因为没有遵循‘枪疗需要两位医师’这条规矩才出的意外。六瑟你记住,在医疗行业,最讲究的就是按规矩来,用经验办事。”
程维开始教育起六瑟来,他似乎觉得摆出前辈的样子会很加分。
但是六瑟反感从自己不太熟悉的人那里得到教育。
“明白了,咱们还有多久能到菜尾村?”
“大概……两小时吧,这路不太好走。”
“我有点困了,到了就叫我。”
六瑟没有困意但还是闭上了眼睛,她只是单纯不想和别人说些自己觉得没有意义的话。
但随着一路的颠簸她还是不知什么时候睡过去了,等程维叫醒她时已经到了菜尾村村口。
六瑟带着自己的医药箱上了车——她只带了那一把枪。
“下午好啊六瑟,这是补给你的见面礼,看你没有外派医师的制服就给你带了件。”
一上车程维就把所谓见面礼递给了六瑟。
这件白色外派医师服和程维身上那件一样是普通的量产货,一间纺织厂一天就能缝制成千上万件。面料是一层单薄的白色棉布,除了领子很长之外就和普通医师服没区别了。
唯一的亮点是,这件衣服的右胸处歪歪扭扭地绣着“鸦衔草”、“六瑟”五个大字。
字很丑,一看就是不怎么常用针线的男人花了几个小时临时绣出来的。
程维也知道很丑,但是他认为这样或许能显得自己笨手笨脚比较可爱,没准恰好能讨六瑟的欢心。
“谢谢。”六瑟挤出笑容接过制服并换好,没有做什么评价。
程维不知道她有没有注意到字,他原以为六瑟注意到后自己还能借机和她说几句话。
他犹豫要不要开口,但是既然犹豫了再说出来就会显得很刻意,所以最后他还是没有提及自己的“作品”。
但是一路上总得说点什么话,不止是患者情况,也应该包括外派医师的私事——程维想要多了解一下六瑟。
旧皮卡行驶在出镇的道路上,镇上的道路是水泥路,还算好走。
“六瑟你知道吗,咱们这次要去比较偏远的村子里出诊,前几天不是刚下过雨嘛,等咱们出了镇就全是泥巴路了,路上可能会不太好走。”
“嗯,好。”
“六瑟之前走过农村的泥巴路吗?”
话刚出程维就后悔了,在这么偏远的乡镇上谁还没走过泥巴路啊,自己问的问题会不会显得自己有些傻?
“基本没走过吧,这方面没有什么印象。”
六瑟的回答令程维有些意外。
“六瑟是城市里来的?”
“对,之前没来过乡下。”
“原来六瑟你不是农山人啊,你是哪儿来的?”
“在首都读完大学就过来了。”
“你在首都读的大学?那么厉害啊。”
程维心中咯噔一声,首都好的医科大学很多,自己只是从省会一所普通大学毕业就回家乡工作了,如果六瑟从顶尖大学毕业,那自己岂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可能不可能,顶尖医科大学可是极少数考试胜利者才有资格进入的地方,从里面毕业的人都是人中龙凤,怎么可能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从事外派医师这种高风险的工作?
“是的,我是首国医毕业的。”
首国医?首国医!首都国立医学院可称得上是世界顶尖的医学名校了,与同在首都建校的皇家医科大学并称华谙医学界两大圣地。
“好……好厉害,没想到六瑟你这么厉害啊。”
尽管六瑟就坐在副驾上,离他距离不到半米,但他感觉自己和六瑟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远了。
他两眼直视前方,自作镇定地开着车,但是头上已经在冒冷汗了。
“为什么首国医毕业要来这种小地方,在首都的大医院里上班不好吗。”
“我对渴血症很感兴趣,想尽自己所能攻克这一疾病,所以就到一线来了。”
真厉害,太伟大了,程维心想,与自己工作就是为了混口饭吃不同,这就是顶尖医科大学毕业生的境界吗。
六瑟面不改色地撒了这个谎,自己对学医可是厌恶得不得了,她离开首都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自己压根儿不想学医,要不是三年前填志愿的时候父亲用拳头威胁、继母以死相逼,自己不可能选择医学专业。她个人很讨厌学医,她喜欢天文——很浪漫的专业,或许有些地方在外人看来同样枯燥,但和很能赚钱的临床医学完全不一样。
至于另一部分原因——她必须来这里安葬一位故人,来诊所的那天晚上已经安葬好了。
程维心底有些自卑,他觉得还是不聊私事比较好。
“我和你说说病人的情况吧,病人姓马,男,五十六岁,菜尾村人,渴血症晚期,家属自中期开始一直将病人安置在一间旧平房内并上锁,每日通过狗洞供给饮食,两天前供给的饮食不再被消耗,家属怀疑病人彻底兽化或死亡,于是家属向镇卫生中心报医,申请进行枪疗。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为了确保医师生命安全,枪疗一般需要有两位外派医师在场,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你们诊所没有其他外派医师了吗?”
“本来还有我师父,我之所以来找你就是因为我师父前些天独自进行枪疗出了意外,现在和济诊所只有我一个外派医师了。”
“节哀。”
“谢谢,不过他没死,只是少了条胳膊,况且干咱们这行的早就做好和前辈同事永别的准备了。”
“好,那我想我也会做好准备的。”
“话说回来嘛,我师父正是因为没有遵循‘枪疗需要两位医师’这条规矩才出的意外。六瑟你记住,在医疗行业,最讲究的就是按规矩来,用经验办事。”
程维开始教育起六瑟来,他似乎觉得摆出前辈的样子会很加分。
但是六瑟反感从自己不太熟悉的人那里得到教育。
“明白了,咱们还有多久能到菜尾村?”
“大概……两小时吧,这路不太好走。”
“我有点困了,到了就叫我。”
六瑟没有困意但还是闭上了眼睛,她只是单纯不想和别人说些自己觉得没有意义的话。
但随着一路的颠簸她还是不知什么时候睡过去了,等程维叫醒她时已经到了菜尾村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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