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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火烧白石府

    那铜镜之中,只见还真有一人,白发长髯,瘦骨嶙峋,一眼大来一眼小,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定睛看时,却不是他县大老爷本人又是哪个。冯承抬起头,和看过来的一众差官衙役们面面相觑,尴尬地干笑两声:“嘿嘿,我开个玩笑,开个完玩笑。”

    屋子的正中,正是这一家五口的尸骨,虽说已有些时日了,但因血肉确实剔得足够干净,丝毫没有腐坏的迹象,只是已经干透,白森森的。他拿铜镜去照,可这白骨没有丝毫变化。

    这时他身边随行一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人四十来岁年纪,留着和他一样的三绺长髯,头戴圆顶小帽,身穿长衫马褂,乃是他的师爷沈好问。沈师爷拿折扇轻轻点了点冯承的肩膀,凑近耳语道:“老爷,是这家人为妖邪所害,您照他们做甚?莫不是担心他们变做厉鬼?”

    冯承白了他一眼:“我就试一试,看这宝贝好使不。”

    只见他抱着铜镜,将这茅屋里里外外照了个遍,也没照出个所以然来。想来那妖邪把人都吃了个干净,哪里还会逗留在此。

    冯承拉着师爷,笑道:“为今之计,只有守骨待妖了。师爷,就烦你陪我在这小住几日吧。”

    沈师爷连忙直卜楞脑袋:“老爷,莫要玩笑,这哪住得了人?”他拿眼睛瞟了几眼地上是森森白骨,脚步往外挪了挪,想挣开冯承的手,却没有成功。

    “你怕什么?”冯承笑道,“咱有宝镜在此,百邪不侵,再说还有这许多人保护。朱校尉,麻烦你的人在院中驻扎,谁要是想出去,直接就叉回来。”

    那朱校尉应了声喏,转身走到门口,却停了下来:“那要是,有人进来呢?”

    冯承笑道:“那就放他进来便是。”

    沈师爷无奈,只得陪他住在了这凶宅之中。一连三日,冯承是该吃吃,该睡睡,无聊了还拉着他下两盘棋。沈师爷可没有他那个心境,日间茶米难进,夜里不敢合眼,只有等天光见亮,他才敢眯上一小会。可很快老爷便醒了,他又得随伴左右,哪能自顾酣睡。三日来,他那眼圈黑得像被人揍了一般。

    午饭吃罢,他正强打精神,陪着大人下棋。却忽听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院外很快喧闹起来。不一时,衙役来报,白石府城来人。

    冯承唤来人进了屋。那人呼哧带喘,说明来意。原来,就在昨日夜里,白石府后衙失火,将知府一家困在火海。衙役差官们和一众百姓打水来救,可哪知将水泼上去,这火非但不灭,反倒更加旺盛。整座府衙黑烟滚滚,火光中竟透着诡异的幽蓝。

    知府孙德胜心道不好。和道门有些渊源的他,知这不是普通的火焰,凡水哪里救得。他连忙大声呼喊,叫人去仓北县,追回宝镜,还有一线生机。那骑从轻身快马,连夜飞驰仓北县。可等他清晨赶到了仓北县,却得知县令带着宝镜去了石桥村。他又马不停蹄,直奔石桥村,直到此时日过天中,才终于堪堪赶到。

    冯承得到消息,连忙点齐人马,赶往白石城。不过他心里也清楚,这一来一回,少说一天时间便过去了,怕是府衙早已被夷为平地了,知府一家怕是也凶多吉少,哪里还来得及。此时赶过去,也不过是尽人事罢了。

    于此同时,石桥村这民宅的屋檐上,一只小雀扑棱棱飞了起来,直奔仓北县唯一的客栈。而那客栈之中,徐友庆忽然面色一变,站起身来,拉着刘翕和和秦川便走,也是奔着白石城的方向。他也是疏忽了,把注意力都放在了仓北县和石桥村,哪里想到,这妖邪居然敢火烧府衙。

    官道偏僻,少有行人。孰胡飞车全速飞掠,不到一刻钟,便到了白石城外。远远便瞧见府衙的方向,仍在冒着滚滚黑烟。他目光微凝,别人看不到,他却看得清清楚楚,那黑烟中还伴着浓浓的妖气。

    他收了飞车,带着两个徒弟走到近前。只见火已经熄了,周围围满了人。偌大的府衙已经化作飞灰,可隔壁的买卖铺户、百姓人家却完好无缺,连个窗户都没烧着。徐友庆有些错愕,这妖邪目的性似乎过强了些,难道是个有强迫症的妖怪?

    废墟之中,一具具白骨,躺得整整齐齐,一丝皮肉都没有,已经分不出谁是谁,与石桥村的情形一模一样,说不出的恐怖诡异。

    徐友庆眯着眼睛,伸出手,悄悄拘来一缕带有妖气的烟尘。在指尖绕了绕,屈指轻弹,喝了声“去”。那缕妖气便飘荡在空中,缓缓而去。他拉着两名弟子,立刻跟了上去。

    出得城来,走了有五十里,乃是一座荒山。那缕妖气到这里就消失了,而不远处的一颗大松树下,正盘膝坐着一名身穿黄褐色长袍的老者。

    徐友庆走上前去,淡淡说道:“做下这般大事,你倒淡定得很,不打算远遁么?”

    那老者微微抬起眼皮,看了看徐友庆,笑道:“做下这般大事,遁去何处,又有何用?”

    徐友庆叹道:“既然知道,何以行如此之事。”

    老者摇摇头,仍面带微笑。“有些事,不得不做。”他将手放在膝盖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道友可愿听一段,陈年旧事?”

    徐友庆轻撩衣摆,坐在他的对面,从百宝囊中掏出一只精致的白瓷小瓶和两个杯子。将两只杯子倒满,一杯推给老者,一杯端在手中:“有书无酒,岂不乏味?”

    老者端起酒杯,放在鼻尖轻嗅:“临死之前还能喝到仙家醇酿,实乃平生之幸。”

    他缓缓品着美酒,开始讲述那段旧事。故事发生在三十六年前,在一座不知名的小山,生活着一群獐子。按理说,獐子这种动物一般都是喜独居,或是成双成对。但这群可不是普通的獐子,而是灵兽火纹獐。这灵兽火纹獐不仅有口吐灵焰之能,更改变了生活习性,喜欢成群结队,在荒山一带,几乎没有什么敌手,只是他们喜欢到处乱跑,所以没有固定的领地。就在四十年前,这群火纹獐中,出了一只小小的启智灵兽。獐子这种动物,本性温顺友善,所以他在族群里并未受到排挤,反而被爱护有佳。

    这一日,山中来了主仆二人。主人是上京赶考的秀才,仆人是他的书童。但这二人衣衫褴褛,很是狼狈。原来是遭遇了狼群,一路逃命到此。

    在那只小火纹獐的心里,狼群是邪恶的,那被狼群追杀的两个人类就应该是正义的。所以它发动整个族群,赶跑了狼群,还送了二人清水和果子。

    十年后,一队官兵簇拥着一位官老爷,再次来到这座荒山。那位官老爷并非当初那名书生,而是书生的书童。那官老爷不记恩情,只记愁怨。派重兵将荒山搜了个遍,又一把火把那里烧了个干净,丝毫不顾及这里好生活着曾救了他性命的火纹獐。火纹獐只是能使火焰,本体对火焰的抵抗能力有限,哪里逃得出这茫茫山火,整个族群都葬身火海。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最后是一场春雨,将火扑灭。那官老爷以及手下,再次进得山中。他们贪恋獐肉肥美,将烧熟的一众火纹獐分而食之,各个吃得满嘴流油,赞叹不已。

    在大火燃起之时,一名老道恰巧经过。救下了那名启智的小火纹獐,带它回到仙山宝地,还传了它仙门道法。希望它将来能够修道有成,成为一代妖仙。可这小火纹獐,心里只有仇恨,灭族之仇,不共戴天。

    老者说到这里,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望向天边,一脸的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