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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要好好的

    云谷是地僻偏远的山区农村,那里有很重的封建思想,重男轻女极为重,我的家庭就是典型。

    都言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在奶奶当家作主的三世同堂之家,小叔叔极为盛宠,奶奶首先给小叔叔娶了媳妇,没管我的爸爸。

    小叔叔抱得美人归,儿女双全承欢膝下,爸爸才娶了妈妈,妈妈与爸爸门当户对,妈妈家里三兄弟两姐妹,她最不受宠,别的姊妹都可以去上学,她只能在家里放牛羊,妈妈曾哭着求着外婆让她进学堂,外婆只说让她放牛羊。

    爸爸两兄弟三姐妹,只有他,人善被人欺,做生意挣得碎银几两,全被奶奶拿给了小叔叔娶媳妇,因为小婶婶没看上爸爸。

    直到小婶婶怀二胎时,爸爸才娶了妈妈,让妈妈替婶婶的二胎当妈,这样可以躲过计划生育。婶婶的二胎是个男孩,也就是顾潇哥哥,听说当时可把奶奶高兴坏了。有了大孙子后的奶奶也更加嚣张了,走个路屁股都能甩起来,左邻右舍的都看不惯她。

    没多久,妈妈也怀孕了,生我时,因为是个女儿,妈妈很不受奶奶待见,不给吃好喝好,反而要她早早下地干活。

    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妈妈只好将我寄养在小姨家,小姨刚成家,还没有小孩,所以刚出生的我就这样被送给了小姨养。小姨躲着养大我和小姨自己的小孩,那个小我几个月的弟弟。在我两岁不到之时,小姨也怀了二胎,只好把我送回了自己的家里。

    送回来时,妈妈已经有了弟弟。对我这个没有养在身边,无半点感情的女儿冷漠至极,任由弟弟欺负,挨尽一家子的白眼。

    其实我不怪妈妈,她有自己的苦衷,我这个女儿从小不在身边长大,她对我没有半点感情,我对她也是。所以她肯生我养我,就已经尽了最大的责任,没有感情就只能怪我们都生错了时代,谁过得都不如意。

    在家里,我唯一的用处就是分担家务,因为在小姨家寄养的时候,花了不少奶粉钱,所以我只是个讨债鬼。

    他们不允许我在桌子上夹菜,让我要吃什么就跟他们说,他们夹给我,我知道,她们是嫌弃我。所以我也不会提要求说想吃什么,爸爸妈妈和叔叔婶婶,还有言言姐和顾潇哥哥,他们夹什么菜给我,我就吃什么,没人夹菜我就吃干饭。

    爷爷眼睛看不见,和我一样,不能自己夹菜,是奶奶负责夹菜给爷爷,奶奶从来不问爷爷想吃什么或者喜不喜欢吃,爷爷也从来不说。一家人同桌吃饭,只有我和爷爷永远都是闷声不作气,爷爷感受到的是无奈,我感受到的是无比的嫌弃。

    全家都不喜欢我,只有爷爷会疼爱我,可是爷爷眼睛看不见,能帮我做的寥寥无几,顶多被妈妈打时,他会来拉走我。

    可是在我九岁时,爷爷他离开了人世间,带着他那一双看不见的眼睛,我知道这是一种遗憾。爷爷或许,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也许正是因为看不见,他从来没有嫌弃过我。

    爷爷走后,小叔叔就提出了分家,把房子和地一分,留了几块地和一间小屋给奶奶。在小叔叔的心里,虽然管事的是奶奶,但当家的依旧是爷爷,虽然眼睛看不见,地位不会变,这是个男权社会,这也是奶奶教给他的道理。当家的走了,剩下的奶奶虽说是亲娘,但也是外面嫁进来的,外姓之人自然没有太大家族地位。

    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就像猪圈门前那朵野菜花,生命就像摇摇欲坠的废墟,随时可能被人摘下,不,是被铲子铲去。欣赏一番后我觉得那朵花索然无味,我不想它被铲去,或者哪天被猪师兄一口吞了,我把它摘下,丢弃在路边,任由太阳暴晒成干菜花。要离开时,我有点心疼它,可是没有办法,也许这是对它最好的命运,至少它不会尸骨无存,如果被妈妈铲了丢进坟堆,它同样要被猪粪掩埋,若是丢在大路中间,甚至可能会被人踩上两脚也说不准,于是我决定了它的命运:早逝和永恒。

    “呀,土狗儿,”旁边的泥地里,跑出一只大虫,我一把逮住它。它所有的腿都在使命蹬,嘴要开始咬我,我怕被咬,就把它扔弃,去抓正在一蹦一跳的蚂蚱,蚂蚱吐出一口绿色“老血”,在我手心。

    转眼间过去了好些年,自从星名只身闯入我的世界,我不再像小时候那么孤独,我也不再那么悲观。

    在他没有成为我的好朋友之前,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孤独,也同样可恨。

    没错,那个时候的我也是个小刁民,我用我的极端行为这个世界进行着报复,同时也在报复自己。

    我正气愤从前的自己,忽然看到星名朝我走我立马收敛了脾气,满脸笑容对着他。

    “星名,你有钱吗?一块五块二十块的我都见过了,都是我偷来的,五十和一百的我还没有见过,太大了不敢偷,也不知道哪有给我偷的。”

    魏星名大吃一惊,“我有,晚上你等我,我回家拿来给你。”

    他说完,噔噔噔跑回了座位。

    我害怕了,他该不会是准备回家偷吧,完了,这下摊上事了,我吓得脸都青了,我忙走过去跟他说我刚是在开玩笑,别当真。三年前的事,已经让我成为众矢之的。再来一次,不会再像那一次一样皮开肉绽那么简单了,我会背拨筋抽骨。

    他听我这么说,心中下起了毛毛细雨,顿时不开心了,我也不好在说什么。

    放学后我没等他,一个人先跑回了家。

    第二天上学路上我也是不搭理他,生怕他真的回家偷了钱还当众捅出来。一直到学校里,他跑到我面前说:“我昨晚在白杨树林等你,可是你没来,我等了你好大半天,还是没看到你,我就回了家。”

    我不敢说话。

    星名又问我:“那你现在还要钱吗?我装着的。”他牵着小口袋给我看,里面装着的红钞,一大坨卷起来。

    我吓得直哆嗦,忙捂着他的口袋,悄悄摸摸对他说:“装好了,别臭显摆,弄丢了你妈要你脑袋,放学回家记得还回去,你要是被发现了,可别扯上我,不准出卖我半个字,不然我死的比你惨千倍万倍。”

    表面上我在推脱责任,其实我心里希望他一定要一尘不染,干干净净的,皎皎如月一般。这样哪怕我走进深渊,堕入泥沼,千夫所指,万人唾骂,在风雨如晦中,还是能一眼看见他,在我眼中如此美好。

    星名小声偷笑,听话的点点头。“原来你是怕钱是我偷的,不必慌,这只是爸爸给我的零花钱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我可从来不缺钱,你需要钱就跟我说。”

    我心虚地说:“我不用。”

    也是哦,我差点忘了,他和我不一样。

    他这样的条件,何愁会走出我那样的一条路来。

    如果不是无可奈何,谁又不想活得光明磊落?

    就像他可以原谅那些欺负他的小孩,就算被欺负,他的生活似乎也不会改变什么。

    可是我不一样,我被偷了铅笔,就要去垃圾堆翻找别人用过后丢弃的笔。我被偷了一盒妈妈第一次拿钱给我让我去买的火柴,回家就要挨骂,还要丢失妈妈对我的信任。随随便便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改变我的艰难。

    我和星名,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也快小学毕业了,以后去了中学,可能就不会再一起玩耍了,听顾潇哥哥说,初中同一个年级有很多班级。

    那些一同在月下白杨树林聊天的日子,还有在学校点点滴滴的陪伴相处,以及课堂间和他组队打双人羽毛球的画面,终究还是要结束了。

    毕业之前,老师为我们放了一首歌,朴树的《那些花儿》。听着听着我就很难过,星名他终究和我不是一路人,他现在只是晚熟,等再大点,他一定会看清我劣迹斑斑的过去,他可能就会以我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