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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都邺城南,同泰武馆后院。

    “嘶……好疼!”

    裴若霄浑身湿淋淋地从木桶中爬出,随手拿了衣衫裹上,仰面躺在了地上。

    这是半年来第九次药浴了。

    喘息片刻,吃力地坐起身子,拿起放在木桶旁的铁棍,对着自己周身开始用力敲打。

    “嘭!嘭!嘭!”

    闷响声不断传来。

    此时已是深秋,半年前,他随着云景等人从潞州来到都邺。

    他习武太晚,想要补足童子功,不但外功练习要跟上,骨肉体魄的温补也必须同步。

    周重之事务繁忙,半年前裴若霄来都邺时,只匆匆与裴若霄见了一面,便将其丢给云家自生自灭。

    整顿漕军、招安水匪两事落幕,朝廷重建两路漕军,一路为右漕军,负责越州、潞州、钦州、肃州、津州直到中州这由南向北沿运河一路的漕粮运送,文相一脉得了这六州漕运都统之位,一路为左漕军,负责川州、秀州、灵州、禹州、季州这五州的陆路漕粮运送,都统之位被右相一脉夺了去,至于福王一派,仅得了左路漕军副都统一位。

    而朝廷新建东海水师、修港开埠也提上了日程,云逸长子云临已就任东海水师副都统,周重之则被文相派遣到津州负责开港及船帮事宜。

    裘老龙拉了大半个三沙帮的头目前来北地,一应安顿也都要经他的手,也因此着实没功夫管他裴若霄。

    不过也多亏了周重之的面子,裴若霄得以从云家武库中低价购买药材、内丹,价钱与云家子弟相同。

    即便是低价,每天一次的补丹,每月两次的药浴,半年时间也花去了他近500两银子!

    加上托托了云景等人帮手,裴若霄在城南偏远之地,以400两的价格,买了一处小院,安顿自家与红姐、阿秀两人,此时裴若霄手里的银钱,眼见已不够明年花销。

    而此处同泰武馆,则是借云庚的关系,以50两一年的半价,在此处同馆主周泰学拳,而裴若霄除了每日学拳,还承担了每天的打扫、整理活计。

    同泰武馆在都邺颇有名气。

    馆主周泰今年六十有三,修为不过是第六境星河境,单论武功,在群雄荟萃的京城都邺丝毫不显眼。

    同泰武馆的名声在于周泰的基础拳脚功夫极为扎实,且善于因材施教,教出来的徒弟拳脚功夫基础牢固,在调教徒弟方面,甚至要优于都邺一众高手。

    因此不少大族子弟都会选择在武道起步之时,来同泰武馆学上两年,把基础打扎实,再学习高明的功夫。

    裴若霄这个年龄,如果想要补足落下的童子功,同泰武馆自然是最佳的选择。

    虽说如此,但一年50两的学费,仍旧让裴若霄肉疼不已,也因此学得极为刻苦。

    同泰武馆生意兴隆,除了城北主馆外,在城南、城东还有两处别馆。

    裴若霄每月能去主馆听周泰亲自授课五次,其余时候,则多在城南这处别馆,跟随周泰大弟子陈星练拳。

    拳法是平平无奇的高祖拳。

    高祖拳本身不过真品功夫,在神、逸、尚、真四个品级里列为末流,但胜在招式种类繁多,兼顾拳、腿、掌、步、内力。

    据传乃是本朝高祖容盛命大内高手所创,为的便是流传天下,供生民强身健体之用。

    也因此最适宜用作打根基。

    至于卦术,按周重之的叮嘱,只每天将凝神诀的吐纳功夫练上几遍,做到熟能生巧,等平时的一呼一吸,都能全然用凝神诀上的法门自然吐纳,再说其他。

    长空落霞,傍晚景色极美。

    “人生的风景,就像大海的风涌,有时猛,有时平……”

    裴若霄脚步轻快,一边哼着前世的小曲儿,一边麻利地清扫院子。

    “禹哥!”

    清脆的女声响起,裴若霄停下哼歌,不用抬头,也知道是阿秀来了。

    阿秀甚至比裴若霄还早到都邺半个月。

    裴若霄来了都邺,她们母子两人留在连阳,就变得无依无靠。

    因此云家将两人也带来了都邺,算是通过裴若霄向周重之示好。

    如今裴若霄有了钱,居住的那处小院甚至请了个丫鬟,来协助红姐做饭洗衣,打理家务。

    阿秀也入了女学,她相貌秀气,又生性乖巧,因此颇得先生喜爱,还交到了两个朋友。

    就是现在和阿秀一起走进武馆后院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

    矮些的那个是秦皎皎,长得娇俏可爱,软塌塌的刘海覆在额前,一双月牙眼时不时眯起笑眼,配上眉心特意点的胭脂,单看着就让人心生喜意。

    秦家在城西有两间店铺,颇有些余财,虽然以如今都邺风气,商籍家中养些仆役已是正常现象,但秦家并非巨富,秦皎皎仍惯做家务。

    因此进了武馆,同裴若霄打过招呼之后,秦皎皎便和阿秀一起,熟门熟路地拿了抹布水桶等物,协助打扫。

    高挑女子是温采卿,小名容容,脸上素淡不着妆扮,眉眼深深如黛,身材高挑,与裴若霄同岁,但个子却并不比裴若霄矮,甚至隐有过之,虽然女子发育早,但她这个子也是少见。

    一身裙裾居然让她穿出了英气勃勃之感。

    三人中,阿秀文静秀气,皎皎古灵精怪,温采卿则活泼喜动。

    阿秀刚入学时,因潞州口音与都邺不同,被人嘲笑欺负,便是温采卿帮她出头,一来一去,两人虽然性子截然相反,却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加上原本就与温采卿相好的秦皎皎,三人经常形影不离。

    也因为她们两个的陪伴,阿秀的性格倒是开朗不少。

    而阿秀每日下学后来帮裴若霄打扫武馆,两人也经常跟着一起,渐渐与裴若霄熟络起来。

    裴若霄因为要探听消息,经常在晚上去茶楼酒楼混迹,喝茶听戏,饮酒交友。

    认识她们以后,挨不住三个少女的央求,便总带上女扮男装的她们一起。

    因此三人每天下学之后,倒多半都来武馆这里寻裴若霄。

    不过阿秀与秦皎皎来这里是帮忙,温采卿则不同。

    她看到秦皎皎与阿秀两人熟门熟路地拿了东西开始打扫,则也熟门熟路地…搬了把椅子,放在门口,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瓜子,翘着脚开始嗑起来,一边嗑,嘴里也不停:

    “禹哥,麻利点,怎么才扫了这么一点,该不会是故意偷懒,等着阿秀和皎皎干活吧?”

    “阿秀,直接抹地板啊,先用水冲多费事。”

    “皎皎,就属你最笨,扫地都扫不囫囵?小心等下喝茶不带你。”

    裴若霄翻了个白眼,将扫帚放下,伸手朝她翘起来的长腿拍了一把:

    “又皮痒了?”

    温采卿不但性子外向,功夫也颇为高明。

    虽然世上习武的女子不少,但温采卿的功夫,明显是有高手细心调教过的,从其出手来看,就知其修炼的不是一般功夫。

    正是有功夫傍身,这位大小姐颇有些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气势。

    不过温采卿平日里和阿秀与皎皎一起玩,一身功夫苦于无处展示。

    而裴若霄正处于补基础的阶段,武馆里的师兄,大都嫌他武功低,不愿与他搭手。

    于是两人便经常互相搭手,训练实战,裴若霄虽然每每被温采卿按在地上打,也乐此不疲。

    温采卿“噗”地一声,把嘴里的瓜子吐在地上,拍了拍手,站起身走到院中,左手负后,右手掌心朝上齐腰前探,笑嘻嘻道:

    “就等着你问呢,来!”

    半刻钟后,青着左眼的裴若霄将扫帚一收:

    “打扫完了,你们赶紧换衣服,今晚咱们去鸿宾楼!”

    温采卿咧着嘴把最后一颗瓜子放进嘴里磕开,而后拍拍手,又摸摸嘴角红肿的地方,瞪了裴若霄一眼:

    “阿秀,帮我把嘴角上的粉敷厚一点——都怪禹哥,哪有这么对女孩子的!”

    方才两人比试,裴若霄不小心防守时右肘击中温采卿嘴角,虽然心里颇为过意不去,不过嘴上却不肯表露出来:

    “呸,你按着我打那么多次,自己吃亏一次就不行了?瞧你那小心眼儿,等下带你们去鸿宾楼。”

    三个女孩子欢呼一声,跑去屋内换装打扮,裴若霄摸了摸犯疼的眼角,叹了口气。

    还是太弱啊……

    温采卿是女子,在武道未晋入中三境、停留在下三境时,先天上气力便比身为男子的自己小了不少,更何况他还比温采卿大上一岁。

    但无论是对出手时机的把握,还是劲力大小的掌控,甚至是意识节奏上,自己都完全落入下风。

    不过,至少比半年前,还是强上不少,容容的嘴唇,手感还是不错的。

    嗯,500两银子没白花……

    想到这里,他的心又开始滴血。

    这半年,让他深刻明白了什么叫穷文富武。

    更让他深刻明白,无论在什么时代,都要搞钱搞钱搞钱!

    这也是他近半年,频频初入茶楼戏楼的原因。

    有了初步的计划,就得打听消息。

    裴若霄与温采卿扮作公子哥,皎皎是小厮,阿秀因为面孔太过柔嫩,只能扮作丫鬟。

    四人两前两后,迈入城西最繁华的鸿宾楼。

    “老板,雅间!”

    “雅间?往常不都是楼下通座吗?怎么今天去雅间?钱多的没地儿花了?”

    几人上楼,温采卿与裴若霄并肩而上,压低声音问道。

    也不怪她疑惑,小半年来,裴若霄每每带她们出来玩,从来都是最便宜的一楼通座——还要挑人最多的地儿扎堆。

    裴若霄同样压低了声音:

    “今天还有笠哥,等会儿看我眼色行事,争取让笠哥请客!”

    云笠这半年多来,与温采卿也见过几面,彼此相识。

    温采卿眼神一亮,这种事儿她最喜欢!

    进了雅间,裴若霄点了茶水,对小二嘱咐道:

    “去门口候着,云家公子到了,便领上来。”

    等小二推门下楼,阿秀三人欢呼一声,冲向桌上摆着的几盘点心。

    阿秀拈着一块雅座的免费糕点,嘴里塞得鼓囊囊,像只小仓鼠般,同时不忘问道:

    “禹哥,请了哪位云家哥哥?”

    “还能是谁,阿笠呗,庚哥和景哥两个那么忙,我也请不动呀。”

    兄妹俩相视一笑:

    “那倒好,有两个月没见过笠哥了,鸿宾楼东西贵,等会儿今晚叫他出钱!”

    “嘿嘿,我也是这么想的。”

    门外传来云笠的声音:

    “呸,要不是我赶得巧,差点就要被你们这对兄妹坑了!”

    推门而入的正是云笠,穿一件月白色长衫,上面绣了亮白的云纹,腰佩长剑,整个人神采英拔,翩翩佳公子模样。

    被人当场抓包,阿秀吐了吐舌头,将糕点一放,对云笠摆摆手:

    “笠哥,好久没来我家吃粉了,该不会是忘了阿秀吧?”

    云笠笑着拿手指点了点她,又与温采卿、秦皎皎见了礼,走到裴若霄跟前,对他胸口锤了一拳:

    “找我帮忙还让我请客,你小子可就逮着我一个人坑吧!”

    裴若霄虽小云笠几岁,但云笠暗中佩服裴若霄的见识,裴若霄也欣赏云笠的气度,兼之还有潞州一行的交情底子,两人早已熟成无话不谈的好友。

    裴若霄哈哈一笑,不以为意道:

    “老哥你可就珍惜吧,可不是谁都能有幸被我坑的,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即将与当朝左丞相文太眉同桌吃饭的都邺十佳青年选手。”

    哪怕对裴若霄的怪话早已习惯的云笠,听到裴若霄的话还是吓了一跳,忙照着他的头给了一巴掌:

    “岂能直呼尊者名讳?小心祸从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