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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曾说,人生就是一场比赛,和别人比,也和自己比,上半场是上学,若不能从大学门里顺利出来,上半场的成绩便是不及格。之后到退休,是下半场,退休以后,就是加时赛了。他的下半场遭遇了重创,不过,他还有逆转的机会。

    按他的说法,我当时还在上半场。

    那所大学离我家一点都算不上远,以我心无旁骛的步伐,还费不上半个小时。所以,我决定住在学校,这和距离无关。我觉得孤孤单单一个人住在外表上看起来再像家的屋子,也不能给它戴上一顶家的帽子。况且,学校里还有可以打趣的室友,能混饱肚子的饭菜,养眼的女生。

    我们宿舍住了八个汉子,这是那时大学里的标配,至少在我们学校如此。那时,校园里还流行着一种可笑的宿舍文化,那就是宿舍的人按年龄排出老大老二,一直到老八。这样,当人一多时,总会有若干个老大,当然,老二至老八也永远都不会缺少。

    我们宿舍的人都腻味这般称呼,它让人总是想起水泊梁山人的粗蛮,还有血泪纷飞的江湖。于是,我们想创造一种新的流行,在经过几个夜晚的盘剥后,我们终于抽出了周秦汉唐宋元明清八个字,用它们替代了那些称呼。这让我们激动万分,觉得这种新的称呼会成为一种流行,可它始终没有流行起来,最多只是溅起了几滴小水珠。化学系的新生们试着用上了化学元素,这虽然足够别致,可叫起来别扭到硌牙。

    我排到宋,这个名我背了整整四年。原本我们算计着是要背一辈子的,没想到一毕业,我就再没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大学是一个残缺的社会,它缺少正常社会的某些规则,却又把另一些给强化了。这是我到大学后第一周的想法,我把这个想法写在废纸上后,让带哲学课的老师给看到了,这个古板又不失风趣的老太太在后面添了一句——完整的社会就是各种残缺小社会的总和。哲学老师一旦爆发,别人只有在一边发呆去。

    当时,那个年龄该有的生猛和与生俱来的忠厚总在我体内打架,所以,和我有交集的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都认为我具备基本的人品底子,只是偶尔在语言和行为上会不着调。就像我常穿的那身质朴的运动服,远处看上去无可厚非,如果置于眼前,就能看着衣襟上有几个圆圆的洞,还排列成北斗七星的样子。那是被烟头烫的,最开始的两三个可能还是无意烫的,后来,就有意弄成了这个并不带有任何隐喻的图案。

    经过我半个月的观察,大学的规则之一就是要露脸,而真真能做到露脸的只有三种人:壮汉、流氓和书虫。流氓我估计做不成。我父亲曾说过,我们整个家族,就没出过一个流氓,他还加了一句——连祖上也没出过。我也不知祖上的状况,若是真有过,只能证明我和我父亲对祖上一样的无知。我也成不了书虫,理由是我不喜欢读书,从小学到大学,每隔几天,我都要把不读书的日子美美地向往上一回。

    我选择了做壮汉,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选择,不需要理由。好在我有做壮汉的底蕴,我超值承继了父亲高大的基因,到上大学时,已经有一米八六,当然,我母亲也把她麦色的皮肤跟我分享。当然,这方面,他们也有些吝啬了,没舍得将他们的俊美等等献出更多。

    底蕴,也就是门槛而已,真要成为一个壮汉,还得有拿得出手的活。我们宿舍的秦和汉都是要做壮汉的,秦在中学时,就是校足球队的前锋,汉入了跆拳道社团。周、唐和明选择了流氓,周是副班长,唐给每个漂亮的女孩都献殷勤,明和家里同气连枝,已把买卖做到了校园里。元啥都不选,甘愿不露脸,不选也是一种选择,无可厚非。清就是个学霸,要不选书虫,都可惜了。我加入了篮球社团,他们看上我的体格,却对我的技术嗤之以鼻。

    谁知,我莫名其妙地滑向了流氓!

    某一天下午,我无精打采,顶着颓唐的阳光,脸上流淌着无人关注的汗水,在和几个同样无精打采的同学打篮球。操场边上有几个女生,她们在关注着另一个球场上的某个男生,只是她们颜值连达到及格都有一定的困难,让那个男生几乎不用思考就选择了屏蔽她们。我其实不是个体育爱好者,幼儿园的时候,我父亲曾让我学过游泳,他被我的笨拙给气得差点怀疑人生,在某一次打了我一个耳光后,我就和体育之类的断绝了关系。后来,操场边上有个外貌比我还要忠厚的同学约我去打麻将,我便把颓唐的阳光和颜值低下的女生们丢在脑后,跟着他走进了一间典型的男生宿舍。

    多少年过去后,我依然能清晰地记得手心里渗出的汗水,它们总是在沾到麻将牌上后,让它们有些滑腻。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打麻将,根本不谙其中的规则,当时的我如果被人拍了照,制作成一个谜语的谜面,谜底一定是个“输”字。我也知道自己被约来就是为了输,若我不输,那可能就冬雷阵阵夏雨雪一般的过分了。

    故事讲到此,算是要说到主要情节边上了。是的,那天打麻将是我故事中重要的一个点,似乎让我找到了人生的战场。

    据说曾经有一个大人物把“屡战屡败”给改成了“屡败屡战”,后来居然成了人生的大赢家。还有一个高年级的瘦子告诉我——输到不见天日就剩内裤时,应该出门找个空旷的地方,面向正南,心系天地,右手在左手的手心里写一个“乾”字,会时来运转。相貌比我还忠厚的那厮若输多了,会摸几下自己的屁股,然后告诉别人他的手开始脏了。还有一个学霸级的家伙,一旦输过三把,就会去撒尿,说是要接地气……

    我还真的是借鉴了他们所有人的经验,在输掉了大约半年的伙食费,打发掉了一个多月昏天黑地的日子后,终于否极泰来,以至于后来我发现,这个项目好像就是专门为我这样的人而存在的。此后,我功成名就,再触类旁通,连扑克、象棋之类的也当仁不让,风卷残云,势如破竹。我再不是被约去的理所当然的输家,而成了实至名归的约战王,口袋里厚厚的人民币时刻互相揉擦,散发着撩人的声音。身上的某些忠厚也随之而去,至少,在和我打麻将的人们看来,已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