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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运销公司的活不多,没有我这个小货司机的时候,他们都是随便抓个司机给市区送货,所以,我像是被硬塞来的,一时间他们还不适应给我安排各种活计。传媒公司也没多少事可做,那个系列广告已经开拍,拍摄之类的事被电视台和李之贤给大包大揽,让我这个广告公司经理完全成了白拿薪水的,尽管这样,我还是几乎每天都要去大旗一圈。

    我和吴冲不常见面,除非有不得已的事,我没主动去找过他,很多时候,我觉得他在自觉地挖一道沟,想把自己与周围的人完全隔开,而且一分钟都不愿歇息,挖得越深越好!

    有一天下午,和往常一样,我开着小货车,去市区里送货,像是若有神助,送完货的的时间比预想的早了许多,去大旗传媒公司的办公室无聊了一会儿后,想着电视台的人正在李之贤的公司里拍摄,就又转悠着过去。到了拍摄地,老远地看着那帮勤奋的蚂蚁正顶着夏日惹火的太阳下穿梭,我点上一支烟,如那截本来被拿来做道具却又没用上的树根,在一个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坐着。其实,我很喜欢这种自我放逐的距离感,偶尔用局外人的眼神看看这世界,再从我的世界观出发,给一点嘲笑,以满足我几近病态的社交心理。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一辆白色的轿车姗姗而来,我和这世界之间的默契刹那间就碎了,我甚至听见了刺心的声音。

    车在拍摄场地外围停下后,一个咖啡色的身影从车上下来,略整衣装,扶了扶墨镜,还不时撩一下落在脸上的长发,步伐优雅,像是预约好来参与拍摄的模特。没错,是成茵,风像是怕会吹乱的她的头发而一时停住,太阳也为她的光彩感到自卑,已向着正在靠近一片云躲进了半个身子。我没有处在她必经的路上,装做没看见她,想着她最好也同样待我,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她到访我的世界而做必要的准备。然而成茵并不理解我的苦心,她离开了还算是平坦的小路,有意来闯我的一片天地。

    她站在我面前,如太阳一样灿烂地笑着跟我说话,取笑我就是万恶的资本家,从不放松对那些可怜的工人们的监督,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剥削。

    后来想起这些,忽然发现,每次见到成茵的时候,我都会笑,各种笑。笑的多了,我也就忘记了自己在笑什么。我就算不是资本家,也算是资本家的代表,来现场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她呢?就为了看望辛苦在一线的电视台的同事?是个头脑中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拍广告完全是广告部的事,和她这个专题部的主持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如果一定要有的话,她可能就是模特,不能不说,她还真的有当模特的资本。

    她大约明白了我的笑,把自己自嘲般比喻成一条多管闲事的狗,正在帮猫捉耗子。事实上,在她吐出狗和猫这类词的时候,我感觉不到耗子,画面上只有雍容和雅的女子,她把温暖而迷人的胸给了猫咪,而狗狗正在脚下抓耳挠腮,满眼的不甘和妒忌。

    男人都有喜欢和漂亮的女人斗嘴的基因,以展示可笑并可怜的智慧,尽管总是因为各种原因总是处于劣势,可乐此不疲。我说:“这可是你自己比喻的。”

    她示弱着说:“一见你,我还真是脑子不够用了。”不过,这让我们之间本来已燃起的交锋及时停止,而且她还以压倒性的比分胜利了。

    陪着她去看了看现场,她像知心姐姐般跟拍摄组的人们说话,有人听者着后周身舒服,忘记了擦拭眼角的汗水,有人去看已完全躲在云后的太阳。我顺便把她又真诚或者不真诚地夸上一通,她在看穿我的同时,也明示我学会了虚伪。于是,我就要拿虚伪作为斗嘴的下一个主题,一丝邪魅才刚到嘴角,她的手机响了。

    她边接电话边匆匆离开,都来不及和任何人说声再见,只在上车的瞬间,分出一丝神来,挥了挥手。后来,那只挥着的手一直在我脑幕上晃着。

    那个系列广告第一部拍完后的当天,我在办公室的电脑上匆匆看了一遍。以传媒公司经理的眼光看,算不上是精品,但也能拿得出手。我还未从那些零碎的画面中走出来,吴冲的电话来了,他叫我过去,还问起了广告的事。

    我当然以为他是要广告的事,还在楼道里默默熟悉了温习了相关的要点,但一见面后,他似是把预备好的话全忘了,思考了两三秒后,忽然笑着对我说他买了房子。这算什么?对我来说,买房子是个事,对他,跟放个不响不臭的屁差不多,也许,他所说的房子是完全超出我想象的那种吧!在我这么想的时候,他居然还要带我去看一下,我的自卑一下泄露无遗。

    他不可能看不出我的自卑,便不提房子的事,在确定了我晚上没什么事后,连续说了包括打保龄球、游泳等好几种打发时间的方式。他的心情好到极限的样子,让我想起小学二年级时的一次回家,那天,语文和数学都考了满分,伴着口哨和雀跃回家,连路边黑乎乎的电线杆都像一个个和悦的老头,笑出了皱纹。

    我要拒绝他,只能搬出陈丽容来,我手背上伤口的结痂还都没脱落,我伸手给他看,用很短的几句话描述了受伤的过程,他懂了,笑了,脖子颤动。我站起身来要告辞,他急忙伸手示意让我坐下,手势和眼神都很坚决,我便又坐下。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轻轻叹了口气,如果不细心,会看不到他这动作,因为幅度太小,几乎不用恢复,他两眼就又神气活现了,眼光移到我脸上,用一种极为怀旧的口气商讨般地又建议我一起去喝酒。他很专注地盯着我眼睛,在差点迷失在他眼神中时,手背上的结痂再次挽救了我,他放过了我,有一丝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