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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并且需要说明,这种叙事方式,是与全书所要描写的爱情婚姻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生悲剧的主旨一致的。

    比如《红楼梦》不但在叙述者问题上突破了说书人叙事的传统,而且在叙述角度上也创造性地以叙述人多角度复合叙述,取代了说书人单一的全知角度的叙述。

    叙述人叙述视点的自由转换,进一步改变了传统的叙事方式。

    例如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荣国府,作者以石头作为全知叙述人,从全知视角展开叙述,在此基础上,穿插了通过初进贾府的林黛玉的视角,通过她的眼睛和感受来看贾府众人。

    此外又通过贾府众人的眼睛和感受来看林黛玉,叙述人和叙述视角在林黛玉和众人之间频繁地转移,而林黛玉与宝玉的见面写得尤为精彩。

    宝玉和黛玉的初次见面,两人互相观察,叙述视点在两人中互相转换,而他们都感到彼此相识,这便是两心交融的“永恒的一瞬”,深刻地写出了这带有神秘性的心灵感受。

    这样把全知叙事和限知叙事结合起来,灵活地运用参与故事者的限知叙事,就使作品更加真实,人物性格更为鲜明。

    《红楼梦》影响下的其他小说。

    《红楼梦》刊行后,相继出现了一大批续书,如逍遥子的《后红楼梦》、案子忱的《续红楼梦》、陈少海的《红楼复梦》、海圃主人的《续红楼梦》、归锄子的《红楼梦补》、临鹤山人的《红楼圆梦》等,约三十余种。

    这些续作有两种类型,一是接在《红楼梦》第120回之后,一是接在第97回之后。’它们的内容,则多将原书的爱情悲剧改为庸俗的大团圆,让悲剧主人公或死后还魂得遂夙愿,或其中团聚终成眷属。

    他们金榜题名,夫贵妻荣,一夫多妄,和睦相处,家道复韧,天下太平。

    总之,正如郑师靖《续红楼梦序》所言:“遂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由于续作者思想庸俗,境界不高。

    艺术上荒诞不经;十分拙劣,它们与《红楼梦》相比,真有天壤之别。

    但是,这些续书的大量涌现,从另一方面说明《红楼梦》本身的巨大成就和艺术魅力。

    《红楼梦》是在批判地继承唐传奇特别是《金瓶梅》和才子佳人小说的创作经验之后的重大突破,成为人情小说最伟大的作品。

    在它之后,出现了摹仿它的笔法去写优伶妓女的悲欢离合、缠绵悱恻的狭邪小说如《青楼梦》、《花月痕》以及鸳鸯蝴蝶派小说,但是,他们只是学了皮毛,而抛弃了它的主旨和精神。

    到了“五四”以后,由于“五四”文学革命者重新评价《红楼梦》,鲁迅等人阐述了《红搂梦》现实主义的精神和杰出成就,使《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得以回归,鲁迅继承和发扬了《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深刻写出平凡的人物的悲剧。

    郁达夫、庐隐等人把《红楼梦》作为自传体小说,在他们小说创作中带有浓厚的自叙传的色彩。

    《红楼梦》里提出的妇女和爱情婚姻问题,在五四以后的社会里并没有解决,仍然是作家创作的热点,作家仍从《红楼梦》的爱情婚姻悲剧中得到启迪。

    至于“五四”以后,以至当代,《红楼梦》仍然成为许多作家水远读不完、永远值得读的书,成为中国作家创造出高水乎的作品的不可多得的借鉴品。

    《红楼梦》倍受社会的欢迎,所以便陆续有人将其搬上舞台,据不完全统计,在清代以《红楼梦》为题材的传奇、杂剧有近二十多种’。

    到了近代;花部戏勃兴,在京剧和各个地方剧种中。出现数以百计的红楼梦戏。

    其中梅兰芳的《黛玉葬花》、苟慧生的《红楼二尤》等,经过杰出艺术家的再创作,成为戏曲节目中的精品,经久上演而不衰。

    至于近年来拍摄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更把它普及到千家万户,风靡了整个华人世界。

    还有就是讽刺小说界说。

    在中国小说史上,自鲁迅先生把《儒林外史》列为讽刺小说之后,虽然人们一直沿用此说,但是对这个名称的理解时有异议。

    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题材内容而言,因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大多是按题材分类命名的。

    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艺术表现而言,因此指出鲁迅此说的概括与全书体例不一致。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鲁迅的一些论述的分析,来排除异议,明确概念。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清之讽刺小说》中说:“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很明显,鲁迅所说的讽刺包括题材内容与艺术表现两个方面,即以婉曲的讽刺形式,描写被否定的讽刺形象,批判不合理的社会现实。

    这里的讽刺对象,有“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这里的“指擿时弊”,除了“机锋所向,尤在士林”,还有攻难制艺,“刻划伪妄”,“掊击习俗”等。

    可见,同是描写现实、反映世态的作品,讽刺小说却不同于人情小说,如果说人情小说主要是以写实的笔法,通过对婚姻家庭与社会世态的描写去反映现实的话,那么,讽刺小说则是以讽刺的形式。

    包括写实、夸张、象征、怪诞等手法,通过对社会世态与被否定形象的描写去揭露时弊、批判社会。这是我们从鲁迅对作品的具体论述中引伸出的结论。

    另外,从鲁迅先生的美学理论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他并没有把讽刺仅仅作为一种艺术手法。

    他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讽刺又不过是喜剧的变简的一支流。”

    讽刺是喜剧的支流,喜剧的本质是:人类愉快地与自己的过去诀别。然而,在尚未达到这样的历史阶段的时候,这种喜剧本质往往以一种扭曲的形态表现出来,即讽刺主体对被讽刺的客体表现为一种义愤,义愤的情感达到极致时采用了一种逆向表现形式,这便是讽刺。

    可见,讽刺是一种艺术手法,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

    至于讽刺艺术溯源的话,早在先秦子史部典籍中,已经出现一种假借他事他物以寄托本意的文学体裁——寓言。

    寓言的内容绝非事实,全凭作者想象,透过故事,表达写作意图,而且其意图不是直接表现在故事里面,而是在故事之外另有所指。

    例如《庄子》中的井底之蛙、朝三暮四;《孟子》嗟来之食、揠苗助长;《韩非子》中的守株待兔,《吕氏春秋》中的刻舟求剑。

    《战国策》中的画蛇添足、狐假虎威;《列子》中的杞人忧天等。

    或者以拟人化的动物,或者虚构的故事,或者以一般所熟知的人物,皆他们的行为言语,在虚构的事件中,寓托作者的旨意。

    这种寓言中,鸟兽有恩怨。人神能共语,都不是事实存在,而是借着荒诞不经的神、怪、人、物暴露人类的某些特征、弱点、或批评人生,或攻击人事,运用高妙的隐喻,使得人物行为在叙述中,能发挥意在言外的作用。

    这都可算作是讽刺小说的滥觞。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大批尖锐泼辣、诙谐警辟、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讽刺散文。

    如阮籍的《大人先生传》、孔稚圭的《北山移文》等,在志怪、志人小说中,讽刺笔法也时露锋芒。《世说新语》、《语林》、《笑林》中,都有一些幽默讽刺的故事。

    如邯郸淳的《笑林俭啬老》一篇,对俭啬老爱钱如命的贪婪性格,活龙活现的刻画,极尽讽刺之能事,俭啬老打算施舍乞丐,从房间拿出十钱,随步辄减,闭着眼睛给了乞丐,还说是倾家相授,以后不要再来。

    舍钱如割心头肉,栩栩传神的写出其吝啬性格。

    唐代时中国古代讽刺艺术成熟时期。传奇作家吸收长期酝酿的各种讽刺条件,终于产生丁一批成熟的讽刺小说。

    作家能够恰当地运用对比、夸张、变形等各种讽刺技巧,将现实与幻想巧妙地经营布置,表达作者意图的讽刺主题。

    传奇作家已经开始注意讽刺性小说,但是众多的传奇作品中,讽刺尚不能成为一种流行主题。

    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唐传奇的特殊结构——议论文字,影响了后世长篇讽刺小说的叙事方式。

    综观唐传奇中的议论,多半出现在文章的结尾,有的甚至还冠以“赞曰”、《君子曰》、“行简曰”、“三水人曰”,完全是太史公口吻的翻版。

    而且《任氏传》、《南柯太守传》、《虬髯客传》等作品,将对人物或事件的褒贬,直接加在故事之后,仍脱不了史传的惯例。

    这种议论的形成,与传奇作品承袭史传的写作方式,有密切的关系。

    因为不少唐传奇的作家从事修史,如《古镜记》与《唐文粹》都说《古镜记》的作者王度曾奉诏修国史;《枕中记》的作者沈既济与《长恨歌传》的作者陈鸿撰写文书的事迹,则见于《旧唐书》与《唐文粹》。

    而李公佐在《谢小娥传》中,注明他以严肃作史的态度写作。由于唐传奇与史传之关系如此密切,所以唐传奇在作品中经常以作者现身的议论方式表达主题。

    这种议论通常都是作者个人的评断,读者不见得完全同意,可是这种手法可以使读者更明了作者的用心和写作宗旨,因此后世注重社教功能的讽刺作家,不管小说独特的优美表达方式,为了强调或传达强烈的道德意识与讽刺宗旨,常用这种议论方式,直接表达其善恶分明的道德观念与讽刺主题。

    宋元讽刺小说的写作还处在尝试阶段,笔记小说虽然承袭唐传奇的意识和手法,但是兴趣却专注于神仙志怪或稗史传说上面,很难寻找出精心设计的讽刺笔法,所以,这类小说对后世讽刺小说的影响非常薄弱。

    不过,宋元话本取材于现实社会而反映人情世态的写作倾向,已经接近讽刺小说的兴盛。

    此外,元代的讽刺艺术也在散曲及戏剧文学中得到新的开拓和发展。

    明清的讽刺小说发展到了最高水平。讽刺小说的作品,除了《儒林外史》之外,还有几部稍次于《儒林外史》的中篇小说,也可以归入讽刺小说之列。

    它们是:清初刘璋编撰的《第九才子书斩鬼传》四卷十回。清云中道人编的《唐钟馗平鬼传》八卷十六回,清张南庄撰的《何典》十回,清乾隆时落魄道人撰的《常言道》十六回。

    另外,李汝珍的《镜花缘》也用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独特笔法,讽刺了现实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因此,也把它列入讽刺小说。

    而关于讽刺小说的分类的话,鲁迅先生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这里的“真实”,是指艺术真实。

    因此,讽刺小说的创作在强调写实的同时,并不排斥运用夸张、变形、象征以至怪诞的手法。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艺术手法,同样可以增加作品的艺术魅力,有时还可以起到强化艺术真实的作用。

    根据几部讽刺小说不同的创作特色,我们把它分为三类:

    第一,魔幻化的讽刺小说,包括《斩鬼传》、《平鬼传》、《何典》等。

    这类讽刺小说多承袭前代讽刺文学对虚构的、寓言式的人与事进行讽刺的特色。

    于是,本来可以直接认识的人和事,作者却像魔术师那样变幻或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用怪诞的手法描绘现实中不存在的鬼怪神妖,生活真实在作者虚幻的想象中消失了。

    但是,由于作者是基于艺术真实的原则来创作的,所似他们虚构的被讽刺的对象恰好是社会丑的典型概括。

    “谈鬼物正似人间”,犹如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说滑稽时有深意,在恢谐的描写中表现了严肃的主题,使作品不致成为浅薄的笑剧、无理的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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