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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回 双白谜案

    第四十七回双白谜案

    苟平川安慰地拍了拍他后背,说道:“别说他们功夫再好一点儿,便是好到你这样子,恐怕也不一定能活命。”

    “有那么厉害吗?”陈世良撇嘴道。

    陈奇峰听了嘴撇得比陈世良还厉害:“有那么厉害吗?嗬!不是我说,你找个人,在他身后一臂以内的地方瞬间发力,看能把他内脏和肋骨都打碎了不?打坏容易,打碎了你可以试试看能不能做到。这俩孩子功夫虽不甚好,那也得看和谁比,比刑部最一般的不良差不到哪儿去吧?至少够结实吧?连叫一声都来不及就死了,最厉害的是咱们都没察觉!咱们仨谁能做到?”

    陈世良难得地点头道:“真是怪啊,这么一位高手,如果是对头吧,对咱们三个都没动手,还给留了一封提醒的信;如果不是对头,这么偷偷摸摸地干吗?”

    苟平川又拿起那张纸仔细端详起来,一边看,一边念叨着:“你们看,这字工整有力,四平八稳,事起突然,不可能事先准备好,确实是现写的,说明他很从容,读过书,文采一般。“父子喜相逢”,看来屋里怎么回事他都清楚;“屋外六耳听”,不止一人在偷听啊!“双白”一句至少说明他俩发现了什么,想要提醒,最后丧了命;此去沧海……看来他对去东海的事他也知道啊,横祸是什么意思?有人要找麻烦的事他也知道?最后这句有意思,“草下寻旃蒙”是个字谜,解出来便是个“艺”字,他为何要把武艺点出来?人可不像是武艺杀的呀,他为何如此?”

    三个人满脸疑惑地猜测着,陈世良说道:“如果不是武艺,是武仁呢?也不对……他更没这本事,再说,他干吗不正大光明地叫门进来,非得从房上走?武仁肯定是给吓跑了。”

    苟平川寻思着陈世良的话,问道:“会不会这位高手根本不知道武艺还有个双生兄弟叫武仁?武仁来的时候看到他潜入院子,没敢近前,等了很久没动静才敢进来,结果一进来就发现那人正在杀人,还是个高手,便要逃跑,那人认识武艺,也跟武艺不对付,刚好找个替罪羊,于是没有追,写了信才走。”

    “没跑了,肯定就是这样!”,陈奇峰一拍大腿。

    陈世良纳罕道:“武艺一定没有这本事吗?好歹也是圣上钦封的四品大员,会不会像齐师叔,一直深藏不露?”

    苟平川挠了挠头,皱眉道:“我回头找个借口想法子试试他……另外,去东海这事现在差不多的人都知道了,也不算什么秘密,可有人要在途中作梗,写信的这人居然能提前知道,还提醒我们小心,这个很有意思,谁会给咱们找麻烦?右相啊!他是右相的对头?”

    陈世良刚想说话,陈奇峰忽然说道:“那……不对,世良你刚才说它像喝醉了酒?再去看看花玉奴,它确实是被迷了吗?”

    陈士良听了一凛,立即起身奔向犬舍,不一时抱了花玉奴进来,只见花玉奴耷拉着脑袋,半睁着眼睛,就像喝醉了一样,眼神涣散。陈世良把花玉奴放到桌上,三人仔细检查,发现在花玉奴后腿内侧被什么东西叮了个胡豆大小的包,并且红肿起来。

    陈奇峰叹了口气:“花玉奴不是被迷了,它是被咬了!”

    陈世良盯着那个小疱问道:“被什么咬的?”

    陈奇峰摇头叹道:“真是驯了一辈子鹰,结果让鹰给啄了眼。这是一种虻虫,驯养灵虫也是御兽的一个分支,一般南方蛮夷之地的部落长老擅长的居多。如是普通的虻叮牛,牛不过是吃痛不已,但被驯养的虻能轻而易举地蜇死一头牛。当然,驯养虻的人会驯养不止一种,有的用来伤人,有的用来迷倒对方,还有用它来下蛊或治病的。差别一般在于这虻的口针,用不同的药物浸过,这是一种;还有就是喂虻不同的饵饲,也会有不同的效用。这虫子看起来殊不起眼还防不胜防,只是蝇虫一类不易驯化,效果不好控制,且北方天气寒冷,白白驯养了,过了秋便冻死了,所以北方驯养这类灵兽较少。”说着,他用手轻轻捏了捏那个小疱,一滴浅粉色的小水珠冒了出来,陈奇峰看了,点头道:“就是它了,我看看……这是迷药的一种,叫“醉九霄”。中了这个毒用不对解药,八九天都醒不了。不过一般不致命,若人中了此毒,醒后中毒时近几天的事什么都记不得了,想是他忌惮花玉奴的记性好,下次遇上怕它再把他给认出来?但总觉得古怪,为何留着花玉奴,直接杀了岂不干净?”

    “别废话了,怎么把它弄醒?”陈世良看花玉奴的样子,有点着急。

    陈奇峰知他怜惜自己的灵兽,也不计较他的态度,便问:“你这儿有没有凤凰草、白河车,鲜品最好……估计你也没有,干的也可……蒲公英、曼陀罗,我这里还有些解毒安神的丹药,一起用吧……”,陈世良早已起身找药,“怎么?“醉九霄”是蛇毒吗?”他一边找一边问道。

    ““醉九霄”里一般有九种药,每个人配方都不一样,有人要的是“快”,就是让对头马上失去知觉;有人要的是“醉”,就是失去记忆;有人要的是“迷”,就是迷倒就行,未必特别快,也未必一定醉。这配解药就比较麻烦,除非是制毒人自己,要不很难猜出配方,但万变不离其宗,这种药中至少有蛇毒、鬼兰什么的,其他以苗药居多,咱们便知道解毒的方子怕是也不一定能配齐。先解了主要的毒,余毒就好办一些。”陈奇峰解释道。

    陈世良拿着几个小匣子走到桌边交给师父,陈奇峰又让陈世良取了些草木灰,过了筛,把几种草药配在一起煎浓了,又撒了一些不知什么粉末,最后把药汁和在草木灰里调成糊,敷在“花玉奴”腿上的小疱周围,只露出针口周围一圈没有敷。

    “干嘛不把伤口切开把毒放了,岂不快些?”苟平川看着花玉奴腿上的肿包问道。

    “这猎犬腿上若有了刀伤,怕是好了也不会像以前跑得那样快了。先试试看能不能用药把毒拔出来。”陈世良说道。

    苟平川说道:“御兽也是个大学问,果然术业有专攻,兄弟,有空你得教教我!”

    陈奇峰笑道:“我这本事也不咋地,咱们互相切磋!”一转身却不见了陈世良,过了一会儿,陈世良手里托着一个什么东西进了屋,向陈奇峰问道:“可是这个?”

    只见他手掌心里有一只像苍蝇,却比苍蝇略大的蝇虫,遍体通红,已然死了,四脚朝天地躺在陈世良的手心里。

    陈奇峰看了点头道:“对,就是这个!可别小瞧了它,要不是天冷,它也不至于死,不过也有可能是你平时喂玉花奴草药,这虫受不住。虻可不是蜂类,蜇了人就死,它能蛰好多次呢。这东西不好驯啊!它不像犬啊,鸟啊什么的,能明白主人的意思,这玩意一撒出去,要控制它往哪儿飞,还要叮对了,还要再飞回来,可不容易,所以一般是用来群攻的,这么单只用的少见,要么用的人不懂,要么便是有特殊的指引方法。你看它这么粗的口针,要叮上肯定很疼,可花玉奴一声没吭,要么是口针上有麻沸散一类的东西,要么它口针内的“醉九霄”瞬间就起了作用。哦……我好像有点儿想明白了:这人原本就是想要花玉奴的命,想让这虫把它叮死,只是你平时喂它的饵料里加了我们独门的“灵曲”,因此中和了毒性,这个虻虫吸了花玉奴的血,反而受不住药力死了,看来这个“醉九霄”的方子“毒”“迷”并重啊。”

    “那这“醉九霄”也太霸道了,这灵虻的口针也就比一般的蚊虫粗大一点儿吧,就能把一只两岁口的大灵缇给迷倒?”苟平川好奇地问道。

    “可能平时喂饲它的饵料就很特别,你看它是红色的,一般的虻虫是灰黑色……”,陈奇峰把那只小虫捏在指尖仔细端详着。

    这时,花玉奴喉咙里“呼噜呼噜”响起痰声,再看那个小疱,不断从针孔冒出淡红色的液体,花玉奴也开始吐出痰一般的黏液,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花玉奴才渐渐清醒,只是还是站不起来。

    “行了,去余毒还得三天,我开个方子,你给它配了敷吧,还得熬点儿汤剂。”陈奇峰一边说一边写方子。

    “往日这些事都是二白做,都不用我吩咐,平时还嫌他俩聒噪,现在没了他们,家都不像个家的样子了……”陈世良坐在桌边看着花玉奴,辛酸地说道。

    “这样也不是个事儿,明天我去明真那儿找俩小道士来,要不从观里杂役里挑两个好的……”陈奇峰见徒弟伤心,连忙说道。

    陈世良叹了口气:“我想昨晚上写信的那个肯定是知道咱们父子相认了,好在他对我们并无恶意;可另一个知不知道呢?如果真是右相的人,那相爷一定会把我爹扣下,当作拿捏我的把柄。”

    陈奇峰点头道:“我还是去一趟崇祯观,一是给你寻两个小厮,二是把这边的事告诉一下齐师兄,看他怎么说。他脑子最快,肯定有办法。”

    苟平川看到陈世良一心挂念自己的安危,心中感动不已,想了想然后说道:“小厮么,相爷若知道这两个孩子死了,定会再派人过来。世良,可以拒绝一下,但不要坚辞,他要送就让他送,反正快走了,不要再横生枝节,先收下以后再想办法……我么,你不用担心,那崔百里还约我明天吃酒,正好跟他聊聊,看看到底什么意思。”

    “兄弟,你可别小看崔百里,他虽然是个瘫子,但心智可不比齐师兄差。他可是冯公远的首徒,虽然后来给逐出了师门,但本事可没丢!别你没套出他的话儿来,再让他把你给套进去了。”陈奇峰听了心惊不已,连忙说道。

    苟平川听了,狡黠地笑道:“嘿嘿,我也没啥可瞒他的,带月轩我刚进门打了没一会儿就给点了穴,啥都不知道;跟世良的事大不了就走明路,认个儿子怎么了?我当老子的跟儿子走,颐养天年行不行?”

    “成!就是!咱他娘的也别整天缩头缩脑的,气急了我一把火把相……”陈奇峰就喜欢硬气,一听之下豪气冲天,陈世良连忙截住他的话头儿:“好了好了,天都快亮了,今天事儿不少,一会儿我还得进宫朝贺,当这么个小破官儿真是麻烦!”

    苟平川听了笑着提醒道:“你们师徒俩还是得慎言,昨晚那高手没事回来逛逛再给听了去,弄不好就真麻烦了!”

    师徒俩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一个把花玉奴放到榻上,一个按方找药,苟平川见他俩一模一样的神态表情,倒觉得他俩更像父子。

    一时晨钟响起,陈世良换好昨晚内侍送来的官衣,收拾利落,辞了师父和爹,进宫朝贺并谢恩。陈奇峰也出门去往崇祯观,苟平川留下看家。

    两人走了没多久,苟平川看花玉奴睡了,便自己切了一盘风干鸡、一盘卤豆腐,温了两壶酒,独自坐在桌前。

    ““陈榻听风待清客,泥炉观雪酒自醇。”,呵呵,听听老人家这两句诗怎么样?这是专门备了酒,等我这个酒友来吗?”一个尖细中透着快活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哈哈!老朝奉上元安康!还是老朝奉有福气,我原想着试试看,没想到还真把您给等来了,别说,您这诗听着就透着那么雅致!您找个懂诗的行家问问,兴许还能给您对个上下句儿,我一介莽夫,哪儿听得懂好坏?只知道您的诗必定句句都是好的!”苟平川听了倒也不吃惊,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只酒盏,摆在桌上,一边说,一边斟了一盏酒,笑盈盈地起了身。

    “嘁!昨晚谁说我老人家文采一般来的?”,一个中等身材,后背微驼的老头儿一边嘟囔着,一边慢悠悠地从屋檐上飘落下来。这人干瘦干瘦的,干瘪的脸颊上皱纹堆垒,还有不少斑驳的老人斑,咧嘴笑时,嘴里还缺了几颗牙齿,剩下的也东倒西歪,摇摇欲坠的。稀疏的白发梳得一丝不乱,在头顶挽成个小纂儿,白色的长眉毛耷拉到眼角,就跟画里的老寿星一般。身上穿了件灰黑色的斗篷,不知是什么料子,只觉垂坠而不厚重,在阳光下闪现着柔和的光晕,上面还绣着大朵的暗花,显得华丽而不张扬;脚上穿了一双精致的便靴,连鞋边儿都纤尘不染,就像一双穿上从未落地的新鞋。若不是他从房上飘落下来的这个动作过于惊人,那这老头儿看起来倒很像一个出门赏雪的富家翁,只是手里缺一根拐杖而已。脚一落地,老头儿那一身精武利落瞬间消逝得无影无踪,转眼就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摇摇晃晃地走进屋里,身后却竟毫无印迹,早已走到门口迎他的苟平川笑道:“老朝奉您这是又回来了呢,还是压根儿就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