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凶案与嫌犯
“早上好,卡斯帕斯,大家都醒了吗?哈哈,开个玩笑,还睡着的人可没法回答,不是吗?我是你们的好朋友斯坦利,让我们开始崭新的一天吧!
“今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毕竟现在是五月,过去我们又把这个月叫做‘牧海之月’,因为这一整个月啊,都是天气和煦、风平浪静,十分适合出海捕鱼,就像在海上放牧一样,想必沿海城市的渔民已经摩拳擦掌,准备下海了吧?你们可得抓紧时间,因为一年只有两次狂风暴雨的时节,第一次就在六月,要是出海出得太晚,可就来不及返航了!
“什么,我好像听见有人问,第二次风暴是什么时候?我的天呐,就算你没出过城,也该听过相关消息吧?再次提醒你一下,十月!所以农场的朋友们,你们也得趁早做准备,免得谷子都泡烂在地里啊!在第二次席卷大地的风暴后,气温骤降,就该是该死的冬天了。
说到天气,今天你祷告了吗?不,我不是让你们调到威廉松主教的晨间布道频道,不过,秩序在上,赞美‘无上意志’,多亏祂创造了这么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要不然,我们还不知道该怎么过活呢!”
“好,为了不让那些专门来听新闻的朋友跑到别的频道,我们开始今天的新闻播报吧。让我看看,哦,第一条就是我们尊敬的摄政王颁布的第322条法令,有关于……猜猜看?宵禁?出城管制?禁酒?
“都错啦!摄政王阁下宣布,从六月份开始,所有谷物将提高0.5昆汀的交易税,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用原先的钱只能买到原先三分之二的粮食,意味着市政厅又要有一笔数额不小的进账,意味着提前储备好足够粮食的人赚麻了!
“想必嗅觉灵敏的朋友看得出来,这是摄政王对大公爵经济封锁的应对措施。因为上周与索伦芬公爵的会议谈崩了之后,摄政王肯定咽不下这口气,那么最后赔钱的人是谁呢?肯定不是摄政王——别左看右看,就是你!”
广播的声音被调小了不少,人群中有人开骂了起来。
“老杰科,这一大清早的,怎么就在放这么晦气的新闻啊?”我走到柜台边,看着手忙脚乱调试收音机的便利店老板。
有着络腮胡的杰科叹了口气,直接关掉收音机:
“鬼知道怎么回事,我以前可一直听他的段子新闻消遣,本来挺乐呵的,结果没想到最近见鬼的消息是一个接着一个。
“自从六个月前,摄政王上台后,就没消停过。”
我咂咂嘴,作为“无业游民”,我只知道市警队这段时间忙了起来,没多少功夫管我们这些小贼,日子反而好过了不少。
“有什么事,小子?”
“我来换零钱。”
“换零钱……你又干了票大的?”
“呃,算是吧。”我凑近柜台,“总共14镑,你这换得了吗?”
“14——镑?”杰科眼睛瞪得老大,“别告诉我你去摸市长的屁股了。”
“要真去摸市长,还会只有14镑?”我从柜台上拿了支玻璃杯装的密尔汽水,“是个写小说的,这说不定是他的稿费。”
“小说家?稿费?”杰科眉头紧缩,“这听起来可不像是有钱人,你怎么对他下手?”
“谁叫他自己送上门,再说,就他那身行头,一般的小说家可买不起,我又不是没见过那些动笔杆子的家伙。”我喝了口汽水,感受气泡在嘴里炸开的触觉,“那家伙要么是那些一本书能卖上百镑的大作家,要么是有金主撑腰,要么是富家子弟,反正不会是穷酸的写手。”
我可是有道德的小偷,不是有钱人我不偷!
“希望你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杰科冷哼一声,“我猜,你不是单干的吧?”
“我让马里奥帮的忙,汉斯分了10镑走,嗳,说到这个我就心疼。”
“汉斯……那个人渣?”杰科摇头,翻找着柜台,“我早和你说了,和汉斯混绝对没好下场,趁早找个正经活计吧,实在不行单干也行。”
“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汉斯是个人渣,他年轻时混帮派的,杀人放火没少干,因为救过毒牙帮的一个头目,对方硬是把汉斯从牢里捞了出来。老了后,汉斯就负责管猎犬酒吧,手下有包括我在内的几个小贼,盯上肥狗,就顺走他们身上的值钱物件。同时他还会把那些喝醉了不省人事的女人“介绍”给帮派成员享受一晚上,偶尔也卖过几个男人的屁股。
我当然知道汉斯不是好东西,他喜欢把被盯上的目标称作狗,而他自己则是一条阴冷的毒蛇,蛰伏在路边的草丛里,冷不丁就给人来上一口。
但以我现在的本事,单干只会给市警队加业绩,跟着汉斯,既有来钱的路子,来钱还快。
没错,现实就是这么真实,人生就是这么操蛋。
“我这里的零钱总共只能换4镑多,10镑太多了,我想整个下街没人会带这么多零钱。”杰科把零钱推过来,里面有皱巴巴的钞票,有叮当响的硬币。
“谢啦。”我把四张钞票递过去,收起柜台上的一堆零钱。
“你可以考虑存银行,德米特里银行是个不错的选择,利息比其他银行要高。”
“我会考虑。”
不,我才不会考虑,要是存银行,以后跑路了怎么带?现金才是最可靠的。
出了便利店,我拉低鸭舌帽,朝家的方向走去。
昨晚得手后,为了避免出意外,我没直接回家,而是选择在附近的巷子里待了一晚,确定汉斯没打算为那14镑对我下黑手,那个倒霉催的小说家也没追过来,才放心走回去。
有了这些钱,加上先前攒的一小笔,我和离开盾区这个粪坑又近了一步。
嘿,积少成多,如果再来几次这样的机会,或许还真能成。
哼着从街头艺人那里听来的不知名调子,我感觉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我的住处位于阿莫林公馆,说是公馆,实际上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公寓楼。我的房间是一件狭小的单人公寓,放得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柜子,除此之外就没闲置空间,无论是上厕所还是洗漱,都得去楼层的公共盥洗室。
就这么个破地方,每周还得交15昆汀的租金。
我听说在枪区,一间像模像样的单人公寓,不带独立盥洗室,每周租金为4先令,也就是48昆汀左右,租金是我这破地方的三倍向上,我想要搬去枪区,怎么说也得有份稳定的工作,光靠小偷小摸肯定无法持续下去。而作为富人区和市中心的剑区,差不多的公寓租金又是枪区的四到五倍,而且相当抢手,估摸着还有溢价。
想要脱离盾区,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进入公馆,转上楼梯,只见我的房间门口站着一道矮胖的身影。
那是……房东?
没错,整栋楼里,套着紧致的墨绿色正装,会装模作样戴着礼帽、拄着手杖的,除了这吝啬的矮脚猪,不会再有其他人。
嘿,我听说这家伙的正装也不是自己买的,而是某任房客离开时没带走,他就拿来套上了,所以才会这么不合身。
房东一看到我,就匆匆迎了过来,速度几近跑动,看得我有点想笑。不过能让这家伙这么着急的事情……
嘛,不会又是来催租的吧?我记得我上周按时给了啊?!
“你可算回来了!”这么几步路的距离,房东已经喘上气了,“我等你,等你等了半天!”
“呃,抱歉?”我摸摸口袋,大面额的钱被我藏在了外套的内衬里,身上的零钱倒还付得起这周的房租。
“算了,跟我来!”
这是什么情况?
我跟着房东下楼,保持一段距离,到了他在一楼的房间门口。是的,这房东吝啬到都不愿意跑出去找更好的房子,自己就住在这栋楼里。
房东打开门,没有进去,反而侧身让开,扯着嗓子喊道:
“警官,你们要找的人我带到了!”
操,条子?!
见状不对,我扭头就往公寓大门跑。
妈的,那个小说家还真有法子让警察来找我?盾区的盗窃案多了去了,怎么没见他们这么上心!
算了,直接开溜,这破地方不待也罢,反正家里也没值钱的东西,也就几件破衣服,我真正存钱的地方可不会选在这里。
然而没等我跑出去几步,楼梯口窜出来一道身影,直接撞了过来,我感觉像是撞上了一堵墙,一堵朝我奔来的墙,一阵天翻地覆后,我摔倒在地。
他们居然还事先埋伏了人手?对付我一个小贼没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吧?!
没等我爬起来,背部一疼,这该死的条子直接给了我一脚,又给我踹趴了下去。
我咬牙翻滚,与楼梯口边上的警察拉开距离,再次准备起身之际,我看清了从房东屋里出来的另一个条子,看清了他手上拿着的东西,老实了。
那是一把泛着冰冷光泽的金属造物——铳。
市警队有着明确的职能分工,平日里教训不守规则的小贩、抓抓我们这些小贼,偶尔和帮派成员有来有往起冲突的官方称呼为“治安警察”,一般只有警棍,有时还会配上刀剑,但压根没有配铳的资格。
能拿出铳来,还用它指着别人脑袋的,毫无疑问只有卡斯帕斯警务厅直属的“惩戒警察”,他们负责处理抢劫、杀人、走私等危险案件,有权力也有义务向一切具有“威胁”的目标予以暴力威慑。
说实话,就算他现在开铳把我给崩了,回去后恐怕也就需要写份报告,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干净人物,硬要说威胁性……可能也有?
为了保住小命,我很识相地将手抱在脑袋后门,老老实实趴在地上:
“我投降!我就范!”
瞥了眼这两个条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刚刚那一下撞的那么狠:这两个条子作为惩戒警察,身上都穿了漆黑的防爆护甲,戴着头盔,只有脑子有病的人才会想着去和他们肉搏。
“嫌疑人已就范。”
拿着短铳的那家伙似乎是队长,挥手指挥另一个人看住门口。与此同时,不知从哪里又冒出来了个惩戒警察,手上端着撞上了瞄准镜的长铳,看得我直冒冷汗,不知道如果我“负隅顽抗”,这长铳会不会爆掉我的脑袋,听说这玩意儿射出的子弹威力能穿透过一面厚实的砖墙。
“警官,我知道错了,钱在外套里,呃,只是一部分,更多的在汉斯那里,就是猎犬酒吧的老板,你知道吧?”
在强大的武装威慑面前,想不老实都不行,我立马把汉斯供了出来,防止他们发现数额不对,又对我严刑逼供一番。
撞倒我的警察蹲下身,摸索着我的外套,从中找出暗层,掏出一大把现金:
“这么多零钱,你就随身带着?”
“刚刚换的。”
“哼,还挺精。”警察站起身,“你还有什么想要解释的?”
“没有吧……”
“那就跟我们走。”他把我拎起来,“年纪不大,胆子不小,长了张清纯的脸蛋,居然犯下杀人抢劫这么恶劣的罪行,威廉松主教说的果然没错,人不可貌相。”
喂喂,为什么要用“清纯”这个词啊?虽然我长的确实不错,在盾区算是出类拔萃的,但“清纯”听起来感觉怪怪的……
欸,等等,杀人……抢劫……
我不就是个下三滥的小偷吗?什么时候犯下这种罪行了?!
我赶忙摇头:
“等等,警官,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
“误会?你不都说没什么好解释的了吗?”
“不不,我承认我和酒吧的人合伙迷倒了那个小说家,偷了他的钱夹,但我绝对没有干杀人抢劫这种事情啊!”
我承认我慌了,这种事情可不能瞎认。在卡斯帕斯这座烂透的城市,在盾区这个城市里烂透的区域,盗窃最多也就判几个月,如果我能用真挚的泪水打动那个小说家,还能获得谅解,提前释放。
但……杀人抢劫?这是妥妥的死刑!区别只在于是绞刑还是铳决!
“你的这些鬼话还是留着跟辩护律师说吧,哦,看你的样子似乎请不起律师,那就等自辩的时候向审判官解释吧。”
这类烂话不用猜都知道这些警察听到过多少次,但我真的没说谎啊!
被警察一路推着上了车,我赶忙道:
“你们肯定是搞错了,我真没干什么杀人抢劫的勾当!
“对了,你们总得告诉我,是谁死了吧?”
坐我身边的警察眼神怪异地瞥了我一眼:
“你装傻充愣的本事还真挺厉害。”
“这可不是演的,如果我的演技这么好,早就去剧院应聘了!”
“算了,告诉他吧,省的他一路吵吵闹闹。”前面开车的警察开口了。
“呃,警官,你看……”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我身边的警察耸耸肩,“五小时前,在猎犬酒吧,知名作家维因·塔德文遭到杀害。”
“据目击者声称,你是唯一一个在死者生前与其会面、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嫌疑最大。”
“今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毕竟现在是五月,过去我们又把这个月叫做‘牧海之月’,因为这一整个月啊,都是天气和煦、风平浪静,十分适合出海捕鱼,就像在海上放牧一样,想必沿海城市的渔民已经摩拳擦掌,准备下海了吧?你们可得抓紧时间,因为一年只有两次狂风暴雨的时节,第一次就在六月,要是出海出得太晚,可就来不及返航了!
“什么,我好像听见有人问,第二次风暴是什么时候?我的天呐,就算你没出过城,也该听过相关消息吧?再次提醒你一下,十月!所以农场的朋友们,你们也得趁早做准备,免得谷子都泡烂在地里啊!在第二次席卷大地的风暴后,气温骤降,就该是该死的冬天了。
说到天气,今天你祷告了吗?不,我不是让你们调到威廉松主教的晨间布道频道,不过,秩序在上,赞美‘无上意志’,多亏祂创造了这么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要不然,我们还不知道该怎么过活呢!”
“好,为了不让那些专门来听新闻的朋友跑到别的频道,我们开始今天的新闻播报吧。让我看看,哦,第一条就是我们尊敬的摄政王颁布的第322条法令,有关于……猜猜看?宵禁?出城管制?禁酒?
“都错啦!摄政王阁下宣布,从六月份开始,所有谷物将提高0.5昆汀的交易税,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用原先的钱只能买到原先三分之二的粮食,意味着市政厅又要有一笔数额不小的进账,意味着提前储备好足够粮食的人赚麻了!
“想必嗅觉灵敏的朋友看得出来,这是摄政王对大公爵经济封锁的应对措施。因为上周与索伦芬公爵的会议谈崩了之后,摄政王肯定咽不下这口气,那么最后赔钱的人是谁呢?肯定不是摄政王——别左看右看,就是你!”
广播的声音被调小了不少,人群中有人开骂了起来。
“老杰科,这一大清早的,怎么就在放这么晦气的新闻啊?”我走到柜台边,看着手忙脚乱调试收音机的便利店老板。
有着络腮胡的杰科叹了口气,直接关掉收音机:
“鬼知道怎么回事,我以前可一直听他的段子新闻消遣,本来挺乐呵的,结果没想到最近见鬼的消息是一个接着一个。
“自从六个月前,摄政王上台后,就没消停过。”
我咂咂嘴,作为“无业游民”,我只知道市警队这段时间忙了起来,没多少功夫管我们这些小贼,日子反而好过了不少。
“有什么事,小子?”
“我来换零钱。”
“换零钱……你又干了票大的?”
“呃,算是吧。”我凑近柜台,“总共14镑,你这换得了吗?”
“14——镑?”杰科眼睛瞪得老大,“别告诉我你去摸市长的屁股了。”
“要真去摸市长,还会只有14镑?”我从柜台上拿了支玻璃杯装的密尔汽水,“是个写小说的,这说不定是他的稿费。”
“小说家?稿费?”杰科眉头紧缩,“这听起来可不像是有钱人,你怎么对他下手?”
“谁叫他自己送上门,再说,就他那身行头,一般的小说家可买不起,我又不是没见过那些动笔杆子的家伙。”我喝了口汽水,感受气泡在嘴里炸开的触觉,“那家伙要么是那些一本书能卖上百镑的大作家,要么是有金主撑腰,要么是富家子弟,反正不会是穷酸的写手。”
我可是有道德的小偷,不是有钱人我不偷!
“希望你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杰科冷哼一声,“我猜,你不是单干的吧?”
“我让马里奥帮的忙,汉斯分了10镑走,嗳,说到这个我就心疼。”
“汉斯……那个人渣?”杰科摇头,翻找着柜台,“我早和你说了,和汉斯混绝对没好下场,趁早找个正经活计吧,实在不行单干也行。”
“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汉斯是个人渣,他年轻时混帮派的,杀人放火没少干,因为救过毒牙帮的一个头目,对方硬是把汉斯从牢里捞了出来。老了后,汉斯就负责管猎犬酒吧,手下有包括我在内的几个小贼,盯上肥狗,就顺走他们身上的值钱物件。同时他还会把那些喝醉了不省人事的女人“介绍”给帮派成员享受一晚上,偶尔也卖过几个男人的屁股。
我当然知道汉斯不是好东西,他喜欢把被盯上的目标称作狗,而他自己则是一条阴冷的毒蛇,蛰伏在路边的草丛里,冷不丁就给人来上一口。
但以我现在的本事,单干只会给市警队加业绩,跟着汉斯,既有来钱的路子,来钱还快。
没错,现实就是这么真实,人生就是这么操蛋。
“我这里的零钱总共只能换4镑多,10镑太多了,我想整个下街没人会带这么多零钱。”杰科把零钱推过来,里面有皱巴巴的钞票,有叮当响的硬币。
“谢啦。”我把四张钞票递过去,收起柜台上的一堆零钱。
“你可以考虑存银行,德米特里银行是个不错的选择,利息比其他银行要高。”
“我会考虑。”
不,我才不会考虑,要是存银行,以后跑路了怎么带?现金才是最可靠的。
出了便利店,我拉低鸭舌帽,朝家的方向走去。
昨晚得手后,为了避免出意外,我没直接回家,而是选择在附近的巷子里待了一晚,确定汉斯没打算为那14镑对我下黑手,那个倒霉催的小说家也没追过来,才放心走回去。
有了这些钱,加上先前攒的一小笔,我和离开盾区这个粪坑又近了一步。
嘿,积少成多,如果再来几次这样的机会,或许还真能成。
哼着从街头艺人那里听来的不知名调子,我感觉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我的住处位于阿莫林公馆,说是公馆,实际上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公寓楼。我的房间是一件狭小的单人公寓,放得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柜子,除此之外就没闲置空间,无论是上厕所还是洗漱,都得去楼层的公共盥洗室。
就这么个破地方,每周还得交15昆汀的租金。
我听说在枪区,一间像模像样的单人公寓,不带独立盥洗室,每周租金为4先令,也就是48昆汀左右,租金是我这破地方的三倍向上,我想要搬去枪区,怎么说也得有份稳定的工作,光靠小偷小摸肯定无法持续下去。而作为富人区和市中心的剑区,差不多的公寓租金又是枪区的四到五倍,而且相当抢手,估摸着还有溢价。
想要脱离盾区,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进入公馆,转上楼梯,只见我的房间门口站着一道矮胖的身影。
那是……房东?
没错,整栋楼里,套着紧致的墨绿色正装,会装模作样戴着礼帽、拄着手杖的,除了这吝啬的矮脚猪,不会再有其他人。
嘿,我听说这家伙的正装也不是自己买的,而是某任房客离开时没带走,他就拿来套上了,所以才会这么不合身。
房东一看到我,就匆匆迎了过来,速度几近跑动,看得我有点想笑。不过能让这家伙这么着急的事情……
嘛,不会又是来催租的吧?我记得我上周按时给了啊?!
“你可算回来了!”这么几步路的距离,房东已经喘上气了,“我等你,等你等了半天!”
“呃,抱歉?”我摸摸口袋,大面额的钱被我藏在了外套的内衬里,身上的零钱倒还付得起这周的房租。
“算了,跟我来!”
这是什么情况?
我跟着房东下楼,保持一段距离,到了他在一楼的房间门口。是的,这房东吝啬到都不愿意跑出去找更好的房子,自己就住在这栋楼里。
房东打开门,没有进去,反而侧身让开,扯着嗓子喊道:
“警官,你们要找的人我带到了!”
操,条子?!
见状不对,我扭头就往公寓大门跑。
妈的,那个小说家还真有法子让警察来找我?盾区的盗窃案多了去了,怎么没见他们这么上心!
算了,直接开溜,这破地方不待也罢,反正家里也没值钱的东西,也就几件破衣服,我真正存钱的地方可不会选在这里。
然而没等我跑出去几步,楼梯口窜出来一道身影,直接撞了过来,我感觉像是撞上了一堵墙,一堵朝我奔来的墙,一阵天翻地覆后,我摔倒在地。
他们居然还事先埋伏了人手?对付我一个小贼没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吧?!
没等我爬起来,背部一疼,这该死的条子直接给了我一脚,又给我踹趴了下去。
我咬牙翻滚,与楼梯口边上的警察拉开距离,再次准备起身之际,我看清了从房东屋里出来的另一个条子,看清了他手上拿着的东西,老实了。
那是一把泛着冰冷光泽的金属造物——铳。
市警队有着明确的职能分工,平日里教训不守规则的小贩、抓抓我们这些小贼,偶尔和帮派成员有来有往起冲突的官方称呼为“治安警察”,一般只有警棍,有时还会配上刀剑,但压根没有配铳的资格。
能拿出铳来,还用它指着别人脑袋的,毫无疑问只有卡斯帕斯警务厅直属的“惩戒警察”,他们负责处理抢劫、杀人、走私等危险案件,有权力也有义务向一切具有“威胁”的目标予以暴力威慑。
说实话,就算他现在开铳把我给崩了,回去后恐怕也就需要写份报告,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干净人物,硬要说威胁性……可能也有?
为了保住小命,我很识相地将手抱在脑袋后门,老老实实趴在地上:
“我投降!我就范!”
瞥了眼这两个条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刚刚那一下撞的那么狠:这两个条子作为惩戒警察,身上都穿了漆黑的防爆护甲,戴着头盔,只有脑子有病的人才会想着去和他们肉搏。
“嫌疑人已就范。”
拿着短铳的那家伙似乎是队长,挥手指挥另一个人看住门口。与此同时,不知从哪里又冒出来了个惩戒警察,手上端着撞上了瞄准镜的长铳,看得我直冒冷汗,不知道如果我“负隅顽抗”,这长铳会不会爆掉我的脑袋,听说这玩意儿射出的子弹威力能穿透过一面厚实的砖墙。
“警官,我知道错了,钱在外套里,呃,只是一部分,更多的在汉斯那里,就是猎犬酒吧的老板,你知道吧?”
在强大的武装威慑面前,想不老实都不行,我立马把汉斯供了出来,防止他们发现数额不对,又对我严刑逼供一番。
撞倒我的警察蹲下身,摸索着我的外套,从中找出暗层,掏出一大把现金:
“这么多零钱,你就随身带着?”
“刚刚换的。”
“哼,还挺精。”警察站起身,“你还有什么想要解释的?”
“没有吧……”
“那就跟我们走。”他把我拎起来,“年纪不大,胆子不小,长了张清纯的脸蛋,居然犯下杀人抢劫这么恶劣的罪行,威廉松主教说的果然没错,人不可貌相。”
喂喂,为什么要用“清纯”这个词啊?虽然我长的确实不错,在盾区算是出类拔萃的,但“清纯”听起来感觉怪怪的……
欸,等等,杀人……抢劫……
我不就是个下三滥的小偷吗?什么时候犯下这种罪行了?!
我赶忙摇头:
“等等,警官,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
“误会?你不都说没什么好解释的了吗?”
“不不,我承认我和酒吧的人合伙迷倒了那个小说家,偷了他的钱夹,但我绝对没有干杀人抢劫这种事情啊!”
我承认我慌了,这种事情可不能瞎认。在卡斯帕斯这座烂透的城市,在盾区这个城市里烂透的区域,盗窃最多也就判几个月,如果我能用真挚的泪水打动那个小说家,还能获得谅解,提前释放。
但……杀人抢劫?这是妥妥的死刑!区别只在于是绞刑还是铳决!
“你的这些鬼话还是留着跟辩护律师说吧,哦,看你的样子似乎请不起律师,那就等自辩的时候向审判官解释吧。”
这类烂话不用猜都知道这些警察听到过多少次,但我真的没说谎啊!
被警察一路推着上了车,我赶忙道:
“你们肯定是搞错了,我真没干什么杀人抢劫的勾当!
“对了,你们总得告诉我,是谁死了吧?”
坐我身边的警察眼神怪异地瞥了我一眼:
“你装傻充愣的本事还真挺厉害。”
“这可不是演的,如果我的演技这么好,早就去剧院应聘了!”
“算了,告诉他吧,省的他一路吵吵闹闹。”前面开车的警察开口了。
“呃,警官,你看……”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我身边的警察耸耸肩,“五小时前,在猎犬酒吧,知名作家维因·塔德文遭到杀害。”
“据目击者声称,你是唯一一个在死者生前与其会面、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嫌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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