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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至此以后,她将与家乡,下城区同行那漫长的岁月,一次又一次被扭曲的记忆,在此封锁。沧海桑田,那些时日里,也包括今天,她站在天窗前的时候,觉得自己是沉浮在羊水中的胚胎,伊甸园是人类的母亲,她孕育了他们,给了人类新生。

    她比亚当懂得透彻,至少她对理想的讽刺不是没有依据的。科技发展再怎么完美也无法实现完美的政治经济理想主义。现实是复杂的,和情感一样复杂,切除的情感会再生,昨天的善意会被今天的花言巧语蛊惑从而变成明天的恶意。在真实中永存必然经受残忍的洗礼。某日某天,梦想中的钢铁与科技之城,梦想中的英特纳雄耐尔,没有熵的秩序国,终将不可避免地化为乌有。那一刻,人们将在城市的心口感受到了偏离预设节律范围内的,最激烈的一次跳动,最煎熬的一段间隔。

    伊甸园不会认输,神更不会认输。神固执到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她偏执到用自欺欺人的方式伪造出一座用鲜血运转起来的城市。每一块混合了从她肉体中提炼出的化学元素的金属板再次分解为肉眼难见的微粒,平均遍布于电子建模投影的每一个区块内。而被神所利用的人类,属于它任何一部分的人类,有幸作为理想国的游客,神生平的拜访者,她成功的见证者,那是她的野心,去做性情顽劣的神。

    伊甸园是一场梦,是在梦中实现了的梦想,是亚当抛弃了一切,甚至抛弃了醉生梦死的虚幻,抛弃了存在而构筑的,融合了神与他曾向往过的一切的,童话般的虚无,极乐的天堂。

    夜晚的北欧有很多荒凉的大路。你会以为自己还在公元年代的西部,虽然大道都是富有科技感的银白色而非当年沥青的,这里就是林奈的诗歌中顺着人们的步伐生长出来的大路,银色机械一样的,卤盐般的沥青路。她看着车辆在路上飞一样地碾过。不是连续不断,只是从不停歇。碾过那些远道而来的乌黑的种族:乘船而来,病得造孽,疲惫不堪,死朽得要比烧焦的纸还厉害,血流得比月亮还要多。这里是反叛者的无字墓碑,几千英里长,一直接到古老阴森的天上。

    这是北欧。对于娜塔莎来说,这里算是家。她在这里出生。现在这个大孩子又回家了,回到这个千奇百怪的下城区。下城区一样的荒凉憔悴;也许有的是更多的人,仅此而已。一样灰得模糊不清而哀伤不已,就像是她的脸。因为夜光很黯淡。她往天上望,就像一个第一次离开家乡的北方山民。虽然她已经漫步兜风过这片土地,夜晚的大路怎么也对于她很是陌生。起码,先去荒凉破碎的森林逛一逛,路上要去喝一杯烈酒,昏迷过去,变成森林石像鬼神圣无暇——你难道不想。大风拂过,大叶藻的发卷被刮得立起来不断颤抖飘摇,像吹起桦木的无数枝丫,它们唱起颂歌。

    诗歌和音乐还不够。你们不满足于听人说,不满足于祈祷,你们要做,你们要获取!伊甸园没有法律,快去做你们想做的,去做任何事,准备好以命偿命,以痛赎痛吧:只有这么简单,可是你们却不敢去做,因为你们是一群信徒,那么虚伪——你们所信仰的甚至不是神本身。

    然后白天天空中飘满了香水,大麻烟与硝烟雨。纯真而可怕的做作可否消停,下城区的孩子们正在因疲惫而变得勇敢,因为年轻而渴望死亡。那些宁愿醉生梦死以反抗现实的亲吻枪管的年轻人:肮脏的长发里面缠满了巫蛊之物:毒浆果,野花和鸟毛。对于幸福与权力她有比这更深的理解。她拥有智慧,她已产生强烈的厌倦,强烈的思念。思念蔚蓝树林里五彩斑斓的山鸟,原始而神圣。思念曼哈顿电台,大摇摆舞的时代;当《神谕》第一个大调突然转成降调,一整个天堂的美轮美奂的梦想跌个稀碎。人们思念起了毁灭,思念精准冷酷的大幻觉,精神正处在地狱边缘。

    以往的酒吧变成了地狱之夜。这里是难民的接收地非管制区,酒精一点点把他们烧成永恒。青春美丽,有时,尤其是现在,他们青春美丽,邋遢下流;瘦得像标枪,又臃肿如怀孕的省略号。娜塔莎在路边蜷缩起来,蜷缩着,紧紧拥抱着自己,拥抱着自己的童年。她想到神无所不能,变幻莫测。神如此孤独寂寞,寂寞得昏沉跌撞。于是她不停地打哆嗦。

    也只有书写《神谕》的另外一个她,在这些东西南北贯通的巨蛇上行走过,她才能够看穿这里的生活。她才能看穿这个铁石心肠的城市,建立在深色土地之上的城市如此年轻残忍,血一寸寸地浸润经济作物田,自由的灵魂在高速公路上血流成河:一幅灵魂出窍的画面。珠串和金属片让她胸口沉重咽喉发紧。所以说,上帝啊,人们是这样苦,人类披人皮唱福音。也该因此感到哀恸而反思。卫星与火箭升入太空。还有大斧,还有高大的红杉,西海岸的棕榈,奥兰多大楼——那儿有一块路牌,写着,伊甸园就在前面,可天堂在哪里?有足够多的药物让他们得以避免无情的昏聩。她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在反叛的痛苦中凭着天赋写诗,也曾信笔涂抹淫秽色情,如此孩子气,如此愤世嫉俗,厌倦到开始大吼大叫,人们除了跟随她的疯狂别无选择。好在她已经拥有足够多的人性,够他们去挥霍个够,让他们出行远去,让他们再次毁灭。天堂给他们毁灭,他们才意识到她是王,不是神。

    离开人间,离开她脆弱得瞬息万变的城市,血腥的城市。绝对该成为一个诗人。绝对应该重新开始。去变得重新像一个孩子,赤裸真挚。

    还早么?不早了,还有三小时就到黎明。她喝醉了,想不了更长远的。有鼓点一转,她开始突然唱歌。唱着她此时能想到的第一首歌:神谕,她唱起人间的荒芜,如此破碎,就像人们的心。

    第二天,她会奔向坟墓。千真万确,道路最前方正是坟墓。所有最成熟的东西必须奔向坟墓。在人生终点,人们渴望的不是性,是死亡。必须死亡。人们向神请求,我们在前往世界之外。带我随便转转吧,把大路走到底,神。

    夜晚的景色很美,虽然风声比人们的喧闹声还大,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但是那毕竟是夜晚。夜晚才是梦的排泄物。夜晚是硕大,冷酷,是无垠的肮脏的深蓝,是没有贫穷厄病的天国。好吧,说今夜夜色美丽是有多荒唐,对于他们似乎也只有远方可想,然而有一滴万年化石的泪水仍凝在堤岸的腮旁。最幸福也不过如此,在夜晚的冷风里喝酒,越来越冷。越来越冷。

    黎明也许快到了,到时候如果他们还在海边,酒保血红的眼睛里也会映出血红的日出。万里霞光灿白鲜红就在毁灭的尽头。天堂之夜的尽头。

    她已经走了一路,走过所有虚荣与艰苦。去做一个纯粹的人,还没有落魄到必须留在伊甸园。

    她马上要挥别她脆弱而满身血腥的天堂。而且是千真万确——前往坟墓和世界之外。梦见全新的爱的鬼魂在道路尽头,像火一样对他招手。即使要溺没葬身于无尽盐水中,在梦里如此绝望也是一大稀奇事。不畏艰险倒是不假。看好了,前面是大路。

    现在,她与梦想都已死去的现在。她们可以真正地睡个好觉,然后喝她的黑咖啡,可以看着每一位嵌有属于她身体微粒的城民享用一个下午的清闲时光,只聊一个话题,只喝一杯甜奶,她只用一双夜晚的潮水一样苍黑的眼眸倒映余生虚幻的荣耀。

    看着夜晚,娜塔莎的思绪飘向多年前——抑或昨日,时间于她而言仅仅是另一个悲剧罢了——那个她来到舅舅家的下午。她记得自己努力睁大双眼,意图将这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的车水马龙尽收眼底,从未有过的惊奇与恐惧让那时的娜塔莎有些目眩;

    伊甸园能在人间建成吗?

    她问舅舅。

    全覆盖电子音响换歌的咔嗒声从一旁的角落传来,清脆地回荡在此时已渐渐开始模糊、扭曲的酒吧里,在昔日光影中,一切已然消逝。答案已经不需要在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