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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伊斯托克·罗德里戈,绯红的荣耀之冠,在家族中的光芒被他的姐姐和妻子所掩盖,在政治中的光芒被他的儿子和父亲掩盖。他的母亲是来自英国的旧贵族,在他出生时,他的父亲已经忙于政务无暇顾他,是他的母亲教他唱莎士比亚的诗歌,给他讲阿尔卑斯山脚牧羊女和贵族少爷的故事,他母亲最喜欢念诵的诗歌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爱情诗: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于是他的人生目标就是父母恩慈,夫妻恩爱,儿孙满堂,寿终正寝。他的父亲对他干涉不多,他最终成为了一名生活规律的哲学教授,他唯一的心愿就剩下找到自己的真爱和真理。

    在他三十二岁那年,他几乎以为自己的梦想要成真,那时候他深陷虚无主义的迷雾中,过于寂静的雾气压得就连他也喘不过气来。他的时间都花在了盯着家里璀璨吊灯发呆上了。刹那间,他终于听到雾一般的未来有了尖锐的响声,像人的尖叫,又像交响乐的高潮。在那雾中,她的身影浮现在他眼前。她的出现使他想到大卫那首被传颂的诗篇:“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好叫我的灵歌颂你,并不住声。”

    那位来自历史学院来旁听的东方姑娘总是在安静的思考,乌黑色的眸子紧紧盯着台上那位讲话温和有力的年轻教授。从高大的玻璃落地窗中折射出的光线斑驳地落在她的脸上,像是白纸被不加修饰地泼上了油彩。她会斜靠在前排的蓝色椅子上,头稍稍枕着身后的椅背,一只手托着头,另外那只优美的手臂则总是握着笔,有时她会用笔指指点点,但大多数时间她都在奋笔疾书。在这支平平无奇的,她写着充满激励性话语的优美文字。她脸上的美纯粹是专属于东方人的,她有着瓷一样的细腻的皮肤,朱红的唇,洁白的牙,就连她眉间微小的痣都十分可爱,她略有些沙哑但温柔的声音急于向认识的所有人述说她的想法。她举手投足的姿态满足了他对古老东方的一切幻想,她走起路来像是飘在云上,她苍黑的头发总是歪歪斜斜的扎成一个团子,她喜欢把没地方放置的笔插进头发里。她是他教过的最聪明的学生,当然对于一位二十岁就读了大四的学生而言,她的聪明毋庸置疑,但她并不骄傲,她也是他见过最平和最谦虚的人,他为此深深的着迷。他控制不住的关注她,找她聊天,看她闪亮的黑色眼睛和凌乱的黑色头发,这总能使他心情平静。她让他想到神话里的赫斯提亚,将主神的黄金椅子让给了酒神狄俄尼索斯的赫斯提亚,自己默默地来到炉灶边上守护圣火,奥运会圣火供奉的赫斯提亚。“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温厚善良的女孩。她是历史学研究院里的璀璨宝石,他妄想偷走她,用她填补自己灵魂上的伤口。

    他勾勒出一个美好的会面,在公选课结束后他将踩着她的时间点去图书馆。他们会注定看中同一本书,然后彼此交换第一个微笑,温柔又温暖。他在密布的书架中间浑身发热,似乎回到了自己第一次来图书馆的时候,兴奋的战栗传遍四肢百骸。可惜那天她迟到了,迟到的太久以至于他想到了自家姐姐大大的嘲讽笑容,他迷迷糊糊的走出书架去寻找她的时候,她才抱着书匆匆跑到,撞了他满怀。她的黑色眼睛里藏着深深的雾气,她像瓷器一样光滑的脸庞因为跑步而红润,还挂着薄薄一层汗。“你很可爱呀,像雄狮幼崽一样。”好在她后来还算美好的回忆,他脸庞又红了一小片。

    他听学生中的传闻,追这个女孩的人能绕着教学楼环成一圈,不乏那些有钱有权的年轻人;他听父亲教导,他最好娶一位犹太女孩来为他们家增加多样性,以便争取犹太族裔的选票;他听姐姐讥笑,要娶一位像母亲那样的温柔顾家的人,不要试图征服一位女王。

    他听自己的老师说,东方哲学注重“气”和“道”,可以陶冶性情,不过大部分读下来是一片云山雾照。中国哲学立足于现实世界,总是充满人性,他们从考察主体世界与对象世界的联系入手,不是追求决定这种关系的最终实现,而是探讨这种关系的各个因素的联结与功能。

    老师说,你看,西方哲学起源于人们对自然的惊叹与思索,中国哲学起自人们对人生的忧患与求索。

    “愚蠢。”他对自己和这位历史天才的关系盖棺定论,于是他下定了决心决定放弃这段还没有开始过的感情,他的前半生已经放弃了太多东西了,但他知道自己的父亲,爷爷努力了多久,放弃了比自己多得多的事情来实现权力顶峰的梦想。作为一个姓罗德里戈的人,他应该做最适合自己的事情。他会慢慢的向政治过度,会找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犹太族裔女孩,然后结婚以有后辈,继续把孩子培养成优秀的接班人。

    但在毕业舞会前一周,他喝了那瓶离职朋友送的伏特加,便醉醺醺的鬼迷心窍跑去问她有没有舞伴。他站在她的宿舍房间里,看着她高挑宽敞的房间里空荡荡的墙,墙上挂着几个空白的大画框,床上床下都是书籍,有些角落里的书甚至已经蒙尘积灰,她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孤独之至的气息反到令他安心。她让他想到没有领土的流浪国王。桌子上是她未完成的中世纪宗教发展论文,他正对着那些黑字发呆,脑中嗡嗡的藏着宗教审判所的高墙和鲜花广场上的大火,她走进来,他露出一种欣喜而小心翼翼的笑容。

    他看见她靠在门框上,月光在她漂亮的脸蛋上盘旋,她的黑色头发散了下来,她说:“是什么阻碍着您,使您等了这么久才来问我?”她冲他甜甜的微笑,像英格兰老调里的雏菊一样甜美。

    大抵是他去世之前才迷迷糊糊可悲的意识到也许自己所谓的爱,不过是换个方式向智慧接近,他只爱人间的真理。他为她书写的情诗里全是真理以文字形式的体现,他对她的初始印象只剩了那间空荡荡的房间。他像住进房子一样,住进她的离开。

    他父亲很生气,灰绿色的眼睛盯得他不寒而栗。他早早就在姐姐那里知道了叛逆的代价,父亲眼看着就要爆发,但他不在乎,他父亲怒极,笑着骂他是这个家里最薄弱的环节,他的呼吸也带上咸咸的灼烧感,那些文件散落在地上,被风吹的到处都是,她的照片也躺在地上对他浅浅微笑。最后他们找到平衡点,他的姐姐受父亲委托去和她聊天,试探她的野心与是否叛逆——是否能做一个好妻子。他的姐姐说,这个年轻姑娘具有“绝不抱怨,绝不推诿”的人生观,这个只有二十一岁刚刚可以合法喝酒的姑娘的野心隐藏的很拙劣,但她温和而善良,是合适的妻子人选。虽然罗德里戈家从来不出爱情专家,但他姐姐对这个弟妹一向莫名其妙的很支持,甚至用匿名发表文章使他那位颇有竞争力的情敌——总统先生的次子深陷因为不尊重女权的事故里无法脱身。

    他摸摸小妻子软软的黑头发,他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的错觉,他似乎看到了那双澄澈的眼睛里有了泪光,像夜晚水里波光粼粼的星星一样。他叹息着说看来你也要笼罩在姐姐莫名其妙的占有欲里。

    她天真的说,姐姐告诉她,他小时候被毛毛虫吓哭了,还骂毛毛虫是无耻的可转化资本。‘懦弱的白痴’,她引用他姐姐的原话。伊斯托克傻傻的笑,脸在蓝色的灯光下被勾勒出脆弱的线条。他埋怨自己比姐姐晚出生六年,在自己还哭出鼻涕泡的时候,他亲爱的姐姐就舔着棒棒糖嘲笑他了。

    “那我们就要一个孩子就好。”他郑重的表示,换来妻子吃吃地笑。她的眼睛像是夜晚的湖水,月光流泻在她黑发上,温柔的光晕和他一起保护着她。

    像所有童话故事的结局一样,二人在一个温暖的夏天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