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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本能

    危险!极度的危险!

    当新任警察局长第一次走进狂风沙时,他穿着制服,标准的扑克脸,比较年轻的脸庞上,带着年轻人略有的张狂与纨绔,又板着脸显示威严,对老板娘的媚笑视而不见,只是严正的宣布“依法经营,违法必究”。

    这是一个地区警察局长的标准语调,这是一个少年得志又带着后台的世家子弟的标准配备。格尔木、毕波、乔乔都觉得没什么,酒吧侍应也没觉得有什么,甚至局长还用他那“锐利”的目光一一扫过大家以显示威严。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家伙还不如新官,只会耍威风,也没见得有什么大动作!

    这个家伙在严正说话时,手略作挥舞,但从身体端正的姿态看,这家伙平时根本不是这种姿势。丁喜留意他那略微有点僵硬的肩肘,说明这家伙根本是故意装出来的,这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个家伙是世家培养出来的政客,天生是个表演家;另外一种就是这个家伙非常精明,他只是在扮猪吃老虎。

    前者在这个家伙故作威严状扫描酒吧侍应生和毕波时,已经被排除,因为丁喜看见这个家伙在看毕波时,眼睛一紧,在毕波的眼睛上目光比别人多停留了0.02秒,然后在毕波的手上又多停留了同样的时间。至于看侍应生,包括丁喜自己,大概由于毕波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看得也很仔细也很迅速,没有过多停留。那眼光扫过丁喜时,丁喜正轻触百宫穴,百宫轻触,百感不侵,惟心在明。这样的好处,可以让人似乎一下子就看穿你的心灵,所以在新任警察局长的一瞥之下,这只是个和旁边一样的侍应生,可能是从矿工星来的乡下穷小子,可能是某一个街道贫民窟走出的街道小混子,陪着的笑脸里带着畏惧与讨好。

    这是一个极其可怕的对手,无论是身体本能,还是心理本能,都在提醒着丁喜。看着局长走出酒吧大门,谁也没想到这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交手,丁喜看似赢了。不过丁喜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却再也不能有所动作,依旧在酒吧打工,在图书馆学习,陪乔乔逛街,隔一星期和龙公子推酒杯,然后依旧多他0.03公分。

    与以往稍有不同的是,他的生活里多了一双眼睛。无论他在吃饭时,倒垃圾时,回家时,去图书馆时,包括晚间在酒吧做侍应生时,这个人就像无所不在的光脑,甚至他上洗手间,总会碰见那个人,他就是毕波。

    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看着丁喜在自己注视下慢条斯理的吃完街头麻辣烫,毕波不由叹口气:“你这家伙到底是不是人?任何人一个月里被无所不至的注视,都会发疯的,可你却像没事一样?”

    “是不是我表现得如坐针毡,像有五十只小虫爬在身上,或者身形迅速消瘦,脾气烦躁,恨不得找你干一架?”丁喜笑着说。

    “这起码是人的本能反应吧?”

    “如果我表现出上述特征,你会不会就不看我了?”丁喜认真的说。

    “不会。如果是一般人我还能相信,可你不是。”毕波说得斩钉截铁。

    “你看,连你也这样说了,那我不如表现得越是水波不惊,你是不是越惊讶,甚至还有点害怕呢?”丁喜笑着说,然后推出身前光脑,那一面屏幕上显示着,“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看着毕波嗤之以鼻,丁喜也是一笑:“其实我也认为这两句话纯属扯淡,但这绝对是装的最高境界。”两人慢慢在街上走着,丁喜有点好奇:“别人都叫你毕三皮,一是因为你会剥目标的皮,二是因为你会剥雇主的皮,那第三皮是什么?”

    “你想知道?”毕波脸上似笑非笑。

    “没什么,就是问问。”丁喜连忙推掉,好奇心害死猫,于是又转过话题,“你知道新来局长的底吗?”

    “那个草包?”毕波有点疑问,不知道丁喜为什么对这个家伙感兴趣,虽然丁喜身上有三条人命。之所以说那个家伙是草包而不是纨绔,是因为这家伙对风月场所并没有什么兴趣,他的兴趣就是每天穿着制服,到辖区公共场所摆威风,然后大谈一通“法律尊严”什么的。回来后,就是召集手下开始训话,大谈一通“执法尊严”什么的。这个家伙的一切表演就像个拙劣的政客,知道的当他是警察局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正准备参选地区议员。

    “那个草包?”丁喜反问了一句。

    毕波不由笑了,他们或许境界有所不同,但某些方向是一样的,尤其是那种类似于动物的本能,无法说出来,却总能感觉得到。并不是说这个局长表演得不好,而他那种略带夸张的表演让人无法确定,他究竟是表演还是本能。

    “他叫斯威特,首都星某警察大佬的旁系侄子,和那个死鬼一样。”毕波觉得有点有趣,“这家伙读了三个大学,最后在首都星边缘一家三流大学毕了业。”

    “能在家里人无休止的抱怨中读了三个大学,又在凯特死了被派到塞勒星,你觉得是首都星的官员不正常,还是我们俩认为不正常?”丁喜追问一句,“他读了哪三个大学,选修特长是什么?”

    “首都警察学校痕检特长,首都民用师范学校心理特长,首都商业自费管理学院——”说到这毕波顿了一顿,“最后一所毕业的学校他没有选修任何特长,就这么混了一学年然后毕业了。”

    “混了一学年?他混了三所大学,该选修的特长一分没有失,四年后顺利毕业,也就是他四年读了三个人读的书。”丁喜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这家伙,肯定是后来才知道收敛的,我抓住你了。”

    “人家说善攻者当飞翔于九天之上,善守者当隐匿于九泉之下,你小子干掉几个大佬,怎么那天被人家打得像盘菜?”毕波在快到酒吧的拐角终于问出了今天最想问的问题,“开始我还以为你会在事后,像阴掉丧狗他们那样阴掉那几个小混混,但你似乎压根没当回事。”

    丁喜笑了,那是几天前的事。大概是街道上几个大佬相继归西,小混混们一下子没了管束,就开始作威作福。这天几个跑到“狂风沙”,酒大概有点喝多了,开始去摸阿丽的脸。丁喜自然上去劝,结果被扇了两记耳光,最后还是乔乔拿了一瓶酒,再有格尔木这样高大威猛的熟客助阵,几个小混混自找台阶,拿了一瓶酒走了。

    看见丁喜那清秀带有惊恐的脸,毕波觉得真看不透。以前街上有个大混混曾抽过他的脸,结果几天后,那个大混混掌心向上,所有的皮全没了,只是皮没了,肌肉、指骨都很好,就像人家给他脱了一层手套,不过是皮手套,而且是真皮的。从那时起,那个大混混看见他就绕道走,而且不敢对外说一个字。

    望着毕波不解的脸,丁喜笑着说:“怕有很多种,折服也有很多种,如果今天我与你讨论这个话题,可以说上三天三夜。我只是觉得,人生有许多种体验,比如爱,比如恨,比如委屈,比如憋气,比如拒绝,比如率性,多样的感情才组成丰富的人生。”

    “行了,行了。”毕波毫不犹豫的打断他的话,一脸讥笑,“没想到你还是个诗人!”

    “我只是觉得,你让人家怕你,见你就走,这样只有畏惧和顺从的人生,有什么意思?人生就应该吃得下、睡得着、忍得住、玩得开,开开心心就好,有时偶尔的委屈之后,再看看平时正常的生活,就会更珍惜了。”说到这,丁喜忍不住对自己说起来,“没想到,我还有这样的认识,天啊,我以前肯定是学哲学的,至少也是学艺术的。”

    “你是想扮猪吃老虎,小鱼不吃,大鱼就不会注意你,最后将他们吃连骨头都不留一根。”毕波一针见血。

    “如果你这样想,我也不反对。”丁喜毫不在意,“你看,我挨了几巴掌,小混混觉得面子有了,乔乔觉得出来为我挡了难,格尔木觉得有威慑力。重要的是所有人都会觉得,我挺身而出了,虽然没有什么力量,但是很有正义感。”

    “我现在告诉你,为什么我叫毕三皮,就是我自己的皮真的比别人厚实。据说人脸的表皮只有0.1—0.3毫米,而我的有0.5。”听了之后毕波感慨,“现在我才发觉,你的皮绝对比我厚。”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丁喜拍了拍毕波的肩膀,然后手停住了,乔乔正站在酒吧外。

    这一个多月,尤其是后半个月,丁喜非常苦恼,苦恼的原因不是新来的警察局长,也不是如影随行的毕波,而是那个老问题——乔乔。乔乔现在的粉擦得越来越少了,逛街的兴趣越来大了,对自己的脾气也越来越大了,那天在酒吧门口的凝视几乎让他以为乔乔鬼附体了。

    更令他苦恼的是,乔乔现在逛街最喜欢带他到内衣店,看他受窘的样子就开心的大笑。其他的时候,不是拧他就是用那细长尖锐的鞋跟踩他。最令他苦恼的是,乔乔在他面前穿得越来越少了,有一次甚至当着他的面换衣服,窘得他抱头鼠窜。因为他的某些器官开始变大,肾上腺激素开始上涌,他虽然只有十九岁,虽然他无比精确的数字和控制,但有一样他控制不了,那就是本能!